2015年河南公务员考试申论作答常见的三大误区
2015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已经临近,相信广大考生已经正在进行紧张的复习。申论是河南公务员考试笔试中非常重要的部分,河南公务员考试竞争激烈,要想在笔试中脱颖而出,申论高分是关键。而河南公务员考试网发现近年考生们的申论分数都不是很高,通过连日来的复习,考生们对申论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下面河南公务员考试网就为大家指出申论作答中常见的三大误区,请考生们注意。
误区一、答题脱离材料 “凭空臆想”
申论答题中,材料是基础,是源泉,如果脱离材料任意去发挥或引申,“天马行空”,就像无源之水、无根之木。申论答题中观点的提炼和对策的提出等都不能脱离材料而靠自己的“凭空臆想”,否则,即使观点正确,对策完美依旧不会拿到太高的分数。申论考试题目中归纳概括、提出对策、贯彻执行,甚至最后的文章写作都是需要紧扣给定材料来展开作答的,所以给定材料是一切论答的基础,考生在申论作答中一定要紧紧依靠材料、围绕材料而不是脱离材料。当然,考生在整理答案时在对材料中的信息点充分发掘后,适当的加入一些自己的观点这是可行的。
误区二、归纳概括高度不够 “照本宣科”
简单说来,“归纳概括”就是要提炼出若干事物的共同特质,而后再用凝练准确的文字将其表达出来的过程,高度是归纳概括类试题的一项根本要求。当然归纳概括不是要脱离材料,而是能够依靠材料,在充分领会材料内涵主旨的情况下,揭示出材料所反映的实质、使自己的观点能够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很多考生在答题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仅仅是限于材料的简单描述或照搬材料,显然是拿不到高分的。所以河南公务员考试网建议考生在作答概括归纳题目时,一定不要仅仅局限于材料,要能够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答出高度。同时要注意语言凝练,言简意赅,这样才能拿到一个不错的分数。
误区三、对策缺乏可操作性 “纸上谈兵”
对策型题目是河南公务员考试每年申论必考题目,一部分考生可能会很困惑,自己的对策很完美,怎么却没有拿到较高的分数。这可能主要是考生提出的对策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造成的。一些考生在作答对策题目时没有结合给定材料,提出的对策毫无针对性,或者对策的内容很抽象,不够具体,这样的作答不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对策的来源不是凭空产生的,考生可以从材料中直接提取,也可以根据具体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执行方案。但切忌不可“泛泛而谈”、“纸上谈兵”。
更多申论备考指导内容请关注河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chinagwy.org/he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