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推动垃圾强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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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9日,北京市副市长张家明在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就关于“大力促进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议案办理情况作报告时表示,北京将推动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以及商业办公楼宇、旅游景区、酒店等经营性场所开展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实现全覆盖。报告提出,严格查处收运企业“混装混运”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要逐出市场。
权威论述
“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习近平
“要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持续推进,把工作做细做实,持之以恒抓下去”。--习近平
“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习近平
公考解读
[提出观点]
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多年却效果不佳,说明面对复杂的主客观情况,单纯倡导鼓励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法推行强制分类。
[综合分析]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北京就开始提倡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但如今各种垃圾混杂依然普遍存在。究其原因,首先混装混运现象影响了居民开展垃圾分类的积极性。目前居民小区和环卫系统对分类垃圾桶都普遍采取垃圾混收,回收人员将不同桶中的垃圾倒入同一回收车中,分好的垃圾也再次被混到一起。
其次,也存在居民垃圾分类不到位,影响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效果情况。垃圾投放主体和收运主体都没有很好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两者之间的互不信任也增加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难度。
推行垃圾分类的难度,不仅来自主观因素,还来自客观环境。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并实现生活垃圾全程分类运输,就必须重视垃圾源头减量问题,必须解决过度包装以及快递垃圾、外卖餐盒快速增长等问题。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还必须加强配套设施建设,解决有害垃圾运输和处置能力不足,以及厨余垃圾量大、含水率高、处理难度大等问题。
[参考对策]
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需要建立投放垃圾的行为约束机制,逐步改变居民随意投放垃圾的习惯。要让居民明确认识到,垃圾分类是每一个人作为“污染者”对改善生存环境应尽的基本责任,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同时,有关法规也必须通过绩效考核等手段,监督各级政府部门做好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并不断对现有的设施进行优化以适应社会发展。加强垃圾分类法治建设、建立有关处罚机制,也有利于健全垃圾分类的市场运行机制,要以法律手段严格禁止收运企业的“混装混运”行为,决不让不合格收运主体干扰首都垃圾分类市场。
在建立相关法规制度,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刚性约束力的同时,还要重视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的引领带头作用。要继续深化党政机关强制分类,要推动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深入开展垃圾强制分类。不搞一阵风、表面化活动,要由点及面让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入脑入心,要成风化让生活垃圾分类行动逐步实现社会全覆盖。
申论范文
垃圾分类需创新治理思维
一段时间以来,类似垃圾偷倒入江、跨地区偷倒等事件不时见诸报端,某种程度反映了一些地方在垃圾处理问题上面临的窘境。事实上,垃圾处理已经不单单是环境问题,更是治理问题,措置不当会引发“邻避困境”。在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的同时,做好垃圾分类已经成为必然要求。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指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并提出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保护好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环境既是“暖心工程”,更关乎人类的生命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相较城市,在乡村,垃圾围村、垃圾围镇的现象也在加剧。笔者在武陵山区等地的调查发现,乡村地区的工业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激增,原有的垃圾处理能力严重滞后。有的县一年需要处理的生活固体垃圾为7.66万吨,垃圾厂处理能力却只有3.65万吨,处理率仅为47.65%。大量垃圾不经处理直接进入到自然环境当中,露天垃圾场比邻居民生活区和农田,破坏了居民居住环境、土壤环境、污染地下水。有的乡村尽管设置了垃圾转运点、建了固定的垃圾存放设施,但是由于后续处理环节缺失,一到傍晚就“家家点火、户户冒烟”,每家每户都变成了“垃圾焚化场”,严重污染空气。
垃圾分类既可以减轻环境压力,也是治理能力升级的体现。然而,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试行垃圾分类制度的效果来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十多年来进展不大。各地广泛设置的分类垃圾桶,也大都成了摆设。垃圾分类是文明进步、公民意识提升的结果,很难想象在环保意识不强、习惯于胡乱丢弃的环境中,垃圾分类能够推行下去。因此,提升人们的垃圾分类意识,需要进课堂、进校园,从娃娃抓起,这对习惯养成十分重要;在社区,也有必要让环保志愿者等群体参与进来,督导人们垃圾分类。这也是日本、韩国、德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在推动垃圾分类方面的经验。
垃圾分类还需要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的改善。摆放分类垃圾桶仅仅是最表层的工作,还要根据人们日常的行为习惯设计可行的政策制度。比如,台北市在世纪之初实施“垃圾费随袋征收”政策,就是考虑到人们承担垃圾处理费时的“节约心理”,制定了详细的垃圾分类标准,清洁队每天下午5点或者晚上9点到固定地点运输垃圾。同时,乱丢垃圾者往往会被处以重罚,遍布街头的摄像头以及鼓励市民举报的政策,让乱丢垃圾者无所遁形。浙江省金华市把垃圾分为“会烂的”和“不会烂的”,把会烂的垃圾丢进去转化为有机肥,不会烂的则由保洁员分拣后集中处理。一些城市小区,居民们还可以将可回收的垃圾用来抵缴物业费,这也有效提高了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引入社会力量,调动其积极性,成为参与垃圾分类的重要主体。
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每一代人都是后代人地球权益的托管人,必须以负责任的心态更加积极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要基于人们的行为动机和现有的社会环境,构建全过程、多环节的垃圾分类工作体制,形成政府、社会与市场合作互动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