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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群英代表建议:中央和地方招考国家公务员留部分岗位给属地

http://www.chinagwy.org       2016-03-08 08:41      来源:澎湃新闻网(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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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群英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罗定市合生竹制品专业合作社副理事长张群英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对中央和地方的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制度进行完善,在欠发达地区的公务员考试中选择适当比例的公务员岗位面向属地招收公务员。


  随着社会的发展,张群英在建议中指出,我国现行中央和地方的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制度出现了一些现实问题:


  一是由于工资待遇较低等原因,一些欠发达地区的公务员在试用期满后通过各种途径想方设法调离原招录单位,无法调离的甚至提出辞职请求;


  二是由于各地公务员考试竞争程度不同,一些人会先报考欠发达地区的公务员岗位然后以此为跳板,设法调到发达地区的机关单位,这既占用了欠发达地区的招录指标,也容易造成暗中权钱交易;


  三是现报考招录人员多为独生子女,异地工作的他们将面临家庭被分割、亲情被疏远等难题,为了照顾父母将极大增加他们的家庭经济成本。


  张群英代表认为,新晋公务员的频繁流失,会造成招录单位队伍建设遇阻,队伍稳定性差,工作开展延续性受影响。


  为此,她建议对中央和地方的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制度进行完善,在欠发达地区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包括国考和省考)中,选择适当比例的公务员岗位面向属地招收公务员。


  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招录单位工作的延续性,张群英建议该项措施仅在欠发达地区实施,每个县(市区)面向属地招收公务员的比例控制在10%—50%之间,根据各地区各岗位实际情况而定。


  张群英在建议中指出,“提出此项建议主要是因为本地生源比外地生源更愿意长期为家乡服务,往外调动的意愿和概率都较少,而且他们熟悉当地民风民情,有利于工作的开展,这必将有效保证招录单位队伍的稳定性,使工作的延续性和能力建设得以提高。此外,这样也稳定了独生子女家庭的现有家庭结构,使单位的人员流动性控制在科学合理的范围,节约了社会成本和家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