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海关2012年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及寄送材料通知
有关考生: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关2012年度公务员考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生确认参加面试
请进入我关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考录网站发布)且拟参加面试的考生于1月19日前来电或将本人姓名、准考证号、联系方式及是否参加面试等信息发送至邮箱(sjzhgrjc@163.com)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未确认的考生,经进一步核实后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关于寄送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2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寄送我关。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寄送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寄送的相关材料包括:
(一)应届毕业生(含延缓派遣毕业生):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延缓派遣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学历层次)复印件;
(考生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录网下载,按规定填写并贴好近期小2寸彩色证件照片,正反面打印并盖章,报名推荐表附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如果应届毕业生无法盖到学校公章,可以先寄送材料内容,面试前补齐公章。)
要求表格内容填写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从高中填起)、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6.报考职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暂未取得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情况说明,向我关承诺何时可取得相应证书。
(二)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1.身份证复印件;
2.工作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录网下载,填写并贴好近期小2寸彩色证件照片)
7.报考职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8.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单位性质和隶属、报考人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和工作内容,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9.报考0701001002职位的考生,还需寄送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的复印件。
10.“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三)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复印件和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2.请广大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3.考生面试定于2月22日-25日,地点为石家庄海关。具体考录职位的面试时间及行车路线另行通知。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注意安全。
4.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60分,四舍五入),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请考生务必注意石家庄海关网站和中国海关考录网发布的有关通知。
材料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528号,石家庄海关人教处干部科(收);邮编:050061。
联系电话:0311-87869067,87869066,87869065
传真电话:0311-87869064
石家庄海关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