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邮政管理局2012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天津市邮政管理局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面试人员名单
二、 确认方式 请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月17日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确认(电子邮件的主题请填写为“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确认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名顺次递补本职位后续人选参加面试。 三、 面试时间 请参加面试的人员于8:20前到达面试地点,逾期不到将取消面试资格。具体面试时间安排如下:
四、面试地点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天津市和平区重庆道215号) 五、报到时请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 3.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可在体检或考察阶段提供);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外语水平证明)。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六、其他事项 1.考生面试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 2.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根据综合成绩1:1的比例确定。 3.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综合成绩第一名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达不到75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 联系人:王濂雯 联系电话:022-23309290 电子邮件:wanglianwen@hotmail.com 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