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2012年公务员面试公告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
考生 姓名 |
职位名称 |
最低面试成绩 |
225235150610 |
刘艳如 |
珠江委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职位 |
99.9000 |
225242041405 |
刘怡 |
珠江委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职位 |
99.9000 |
225242100614 |
秦思平 |
珠江委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职位 |
99.9000 |
225242205923 |
王军周 |
珠江委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职位 |
99.9000 |
225253502727 |
王毅 |
珠江委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职位 |
99.9000 |
225222128124 |
石祺智 |
珠江委建设与管理处工程建设与管理职位 |
107.8000 |
225232148319 |
齐亮 |
珠江委建设与管理处工程建设与管理职位 |
107.8000 |
225242043626 |
杨克荣 |
珠江委建设与管理处工程建设与管理职位 |
107.8000 |
225244060922 |
陈相铨 |
珠江委建设与管理处工程建设与管理职位 |
107.8000 |
225271590205 |
凌宏业 |
珠江委建设与管理处工程建设与管理职位 |
107.8000 |
225236280804 |
郑宁 |
珠江委国际河流与科技处国际河流管理职位 |
101.6000 |
225242014616 |
郑静 |
珠江委国际河流与科技处国际河流管理职位 |
101.6000 |
225242181122 |
吴洪亮 |
珠江委国际河流与科技处国际河流管理职位 |
101.6000 |
225244060924 |
张旭辉 |
珠江委国际河流与科技处国际河流管理职位 |
101.6000 |
225245181206 |
钱坤 |
珠江委国际河流与科技处国际河流管理职位 |
101.6000 |
225247040309 |
陈珩 |
珠江委国际河流与科技处国际河流管理职位 |
101.6000 |
一、关于面试确认
1、考生应于2012年2月10日17:00前,以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2、考生应在电子邮件标题栏中注明“考生***(姓名)确认参加珠委***(职位)面试”字样。电子邮件正文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固定电话、手机等报考信息,以及与报考时一致的电子版免冠彩照。
3、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在2011年2月10日17:00前时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一)的书面材料传真给珠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处干部科(电话:020-87117770,传真:87117420)。
4、面试确认电子邮箱:zwgbk@pearlwater.gov.cn
二、关于资格复审
(一)请考生于2012年2月10日前 (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珠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处干部科 。信封上请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近一年内一寸免冠彩照),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
5、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
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明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二)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80号珠江水利大厦人事处干部科,邮编510611。信封上请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收到。
(三)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面试时请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面试和体检安排
面试时间:2011年2月22日(星期三)全天面试。
上午8:30进入侯考室(8:5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下午13:00进入侯考室(13:2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面试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80号珠江水利大厦1104会议室;
候考地点:珠江水利大厦1102会议室。
四、体检和考察安排
体检安排在2011年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在珠江水利大厦集中乘车。参加体检人员为参加面试的全体考生。体检由我委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我委机关承担。
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并报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参加同一职位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进入侯考室后,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供面试资格复审,考生须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
1.报名登记表1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填写) 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
2.已获得的大学及以上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
3.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准考证原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待业人员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街道、乡镇或相关劳动社会保障机构开具的待业证明。
六、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体检,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自行安排食宿,食宿费自理。
联 系 人:任志华、张广燕
联系电话:020-87117420、87117770
传 真:020-87117420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