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2012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面试最低成绩 |
准考证号 |
姓名 |
办公室文秘工作主任 科员以下 |
0503002001 |
111.3 |
079139673402 |
仲崇营 |
079113020101 |
赵伟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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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170101026 |
赵旷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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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137061609 |
胡文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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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115251402 |
韩 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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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服务监督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
0503002002 |
101.6 |
079115251020 |
于 敏 |
079139462614 |
迟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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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170780907 |
赵明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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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139622601 |
孔令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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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135510130 |
叶学萍 |
二、 确认方式
请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月14日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确认(电子邮件的主题请填写为“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确认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名顺次递补本职位后续人选参加面试。
三、 面试时间
具体面试时间安排如下:
面试职位 |
职位代码 |
面试时间 |
办公室文秘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
0503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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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服务监督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
050300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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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参加面试的人员请于8:20前到达面试地点,下午参加面试的人员于12:50前到达面试地点。上午8:50以后,下午1:2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四、面试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5号,乘坐3路、53路、72路、75路公交车到华欧集团站下车即到)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月21日下午2:30—5:30,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会议室,资格复审时请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外语水平证明)。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六、其他事项
1.考生面试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
2.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联系人:刘集思,联系电话:0471-3366406
电子邮件:nmgliujisi@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