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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资讯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2012年公务员招录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2-02-06 17:13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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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招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名单

各招考职位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二、面试考点

专员办共设立3个面试考点,考生到本人报考单位所属的面试考点参加面试。考点设置情况如下:

考点分组

地点

招考单位

广东考点

广州

上海专员办、江苏专员办、浙江专员办、宁波专员办

安徽专员办、福建专员办、厦门专员办、江西专员办

广东专员办、深圳专员办、广西专员办、海南专员办

四川考点

成都

湖北专员办、湖南专员办、重庆专员办、四川专员办

贵州专员办、云南专员办、陕西专员办、甘肃专员办

青海专员办、宁夏专员办、新疆专员办

山东考点

济南

北京专员办、天津专员办、河北专员办、山西专员办

内蒙古专员办、辽宁专员办、大连专员办、吉林专员办黑龙江专员办、山东专员办、青岛专员办、河南专员办

 

 

三、面试安排

 

考点

  

  

  

广

上海专员办考生

江苏专员办考生

安徽专员办考生

福建专员办考生

无领导小组

讨论面试

214上午9:00开始

结构化面试

214下午14:00开始

厦门专员办考生

江西专员办考生

广东专员办考生

浙江/宁波专员办考生0501622001职位)

无领导小组

讨论面试

215上午9:00开始

结构化面试

215下午14:00开始

深圳专员办考生

广西专员办考生

海南专员办考生

浙江/宁波专员办考生0501622002职位)

无领导小组

讨论面试

216上午9:00开始

结构化面试

216下午14:00开始

湖北专员办考生

湖南专员办考生

重庆专员办考生

四川专员办考生

无领导小组

讨论面试

221上午9:00开始

结构化面试

221下午14:00开始

贵州专员办考生

云南专员办考生

陕西专员办考生

甘肃专员办考生

无领导小组

讨论面试

222上午9:00开始

结构化面试

222下午14:00开始

青海专员办考生

宁夏专员办考生

新疆专员办考生

无领导小组

讨论面试

223上午9:00开始

结构化面试

223下午14:00开始

 

北京专员办考生

天津专员办考生

河北专员办考生

山西专员办考生

无领导小组

讨论面试

228上午9:00开始

结构化面试

228下午14:00开始

内蒙古专员办考生

辽宁专员办考生

大连专员办考生

吉林专员办考生

无领导小组

讨论面试

229上午9:00开始

结构化面试

229下午14:00开始

黑龙江专员办考生

河南专员办考生

山东/青岛专员办考生

无领导小组

讨论面试

31上午9:00开始

结构化面试

31下午14:00开始

 

四、面试地点

(一)广东考点

面试地点:广东科学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广州大学城西六路168号)。

乘车路线:从广州火车站、广州火车东站、广州火车南站、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乘地铁转4号线,到大学城北站A出口转乘383路、801路公交车到大学城总站(科学中心),下车后直行约300,或从市区乘35路公交车到大学城总站下车后即到。

(二)四川考点

面试地点: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成都市青羊区大安东路49号,小关庙后街路口)。

乘车路线:从成都火车北站东乘坐28路公交车,到星辉东路东站下车,向西回走约50,过大安东路桥,东行约10即到。

(三)山东考点

面试地点:舜耕山庄舜耕会堂(济南市舜耕路28号)。

乘车路线:从济南火车站乘坐3路公交车,在西门站换乘66路公交车,到会展中心站下车路东即到。

五、有关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各自考点面试开始前2天与本人报考单位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对于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又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我们将记录在案,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面试考生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对于没有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我们将视作其主动放弃面试,并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或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考生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对于社会在职考生,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对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考生,还需提供由各省(市、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参加同一职位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总成绩应达到80分(按满分100分计算)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占20%)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六、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自行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七、联系电话

人事教育司:李建平  (010)68552626

广东考点:何剑萍  (020)38762093

四川考点:李云河  (028)86922609

山东考点:张    (0531)86063089

 

感谢各位考生对我们工作的支持,预祝大家在面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2012年度公务员招录面试人员名单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