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邮政管理局2012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重庆市邮政管理局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 |
准考证号 |
姓名 |
办公室综合管理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
0503013001 |
108.4 |
079150021010 |
周曦 |
079121340201 |
舒大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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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150030801 |
秦剑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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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150021304 |
陈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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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150031329 |
徐梅 |
二、确认方式
请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月13日前进行面试确认,并将资格复审材料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重庆市邮政管理局。确认方式为同时发送短信和发送电子邮件确认(短信和电子邮件的主题请填写为“考生姓名+报考职位名称+确认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名顺次递补本职位后续人选参加面试。
三、面试时间
请参加面试的人员于面试当日上午8:10前到达面试地点,逾期不到将取消面试资格。具体面试时间安排如下:
面试职位 |
职位代码 |
面试时间 |
办公室综合管理工作 主任科员以下 |
050301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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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地点: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5楼501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二路40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行
五、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于2月21日下午2点--5点到重庆市邮政管理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请带上以下材料:
1.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考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粘贴照片);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外语水平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6.考生系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携带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六、其他事项
1.考生面试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
2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3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联系人:王一丁
联系电话:023-86886903,13650555392
传真电话:023-86886918
电子邮件:wydwww999@163.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二路40号
邮编:401147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