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机关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中央政法委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定于
一、面试考生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中央政法委机关共有15名考生进入面试。最低面试分数:综治督导室一处主任科员以下职位116.8分,办公室五处主任科员以下职位116.1分。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
(二)所需材料
考生报到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考生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填写)、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彩照3张(背面注明姓名)。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填写);社会在职考生另需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另需提供所在社区或街道关于考生待业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地址)以及档案管理单位关于存档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地址)。
(三)有关要求
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应按要求粘贴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地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经历的时间必须连续,注明学习各阶段是否为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学位。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或者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录用资格。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所在院校或工作单位,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二)面试地点:中央政法委机关(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14号)。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当天8时30分前,持有效证件到中央政法委机关北池子大街14号院传达室,由工作人员带至候考室。8时50分未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分组和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定于
经体检合格,我们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赴其所在单位或学校进行考察。
五、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自行安排食宿,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陈武全 孟繁蕾
联系电话:010-85117689(兼传真)
附:《中央政法委机关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
中央政法委机关2012年考录公务员
面 试 人 员 名 单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最低面试分数 |
准考证号 |
姓名 |
0101001001 |
综治督导室一处主任科员以下 |
116.8 |
908113020124 |
张山山 |
908131091426 |
宋觉新 |
|||
908132470704 |
班凤晶 |
|||
908170140505 |
赵红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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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170160803 |
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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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170260206 |
刘定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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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170280726 |
陈光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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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170320906 |
周群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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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170452318 |
孔祥英 |
|||
908171402903 |
汤敏志 |
|||
0101002001 |
办公室五处主任科员以下 |
116.1 |
908139070202 |
刘丙明 |
908170330116 |
|
|||
908170881306 |
晋津 |
|||
908170881428 |
杨静 |
|||
908170960412 |
余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