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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资讯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2012年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2-02-10 09:24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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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2年招考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华东电监局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面试工作本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


  二、面试人员名单及分数线

报考职位

准考证号

姓名

面试最低分数线

电力监管业务工作人员(0901001001)

377135022321

苏余泉

104.1

377132433107

苏  亮

377144034028

杜  欢

377131070829

陈  恒

377133052018

武红立

377131070830

曹  娜

377131070828

胡宇航

377132300704

周单丹

 

  三、面试安排


  1、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6楼。

  2、时间:

  (1)2月23日(周四)上午8:30-11:30进行资格复审;

  (2)2月23日(周四)下午13:30开始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3)2月24日(周五)上午8:30之前,考生至候考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2月24日(周五)面试,面试开始时间,上午09:00,下午13:30。

  3、乘车路线:乘坐地铁2号、10号线至南京东路站下车,出站后朝外滩方向,沿南京东路步行至四川中路左拐,至滇池路路口达,步行时间约5分钟。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分值占综合成绩的35%;专业科目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分值占综合成绩的15%。


  四、资格审查安排

  (一)考生提供材料

  1、考生报名登记表,并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身份证;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准考证号)。
  
  6、其他材料:

  (1)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户口本复印件。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如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3)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须注明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及户口本复印件。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应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由用人单位存档备查。逾期及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资格确认

  1、考生在2月1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shu_cb@ecerb.gov.cn进行面试确认,邮件主题为“×××确认参加华东电监局面试”,并注明有效联系方式。

  2、进入面试的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请务必在2月15日前通知我局.随意放弃面试的,将对该考生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面试当日上午8:50前,下午1:20前进入候考室待考,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请关闭所携带的通讯工具。

  3、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过程中发现有不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规定的情况,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5、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联系人:束长兵    

  联系电话:021-23016087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