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最新信息  >> 公考资讯   
公考资讯

贵州电力监管办公室2012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2-02-10 14:12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字体: 】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2年度招考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贵州电监办2012年度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环节人数共计16人(其中,综合处工作人员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1:5的比例,经调剂后只有1人进入面试环节),名单如下:

职位名称

姓名

准考证号

面试最低  分数线

资质管理处    工作人员

0903388004

 

388131072310

118.00

陈雍君

388144034521

 

388133145115

丁翱翔

388137061620

 

388152463421

综合处工作人员

0903388001

 

164132350308

110.60

稽查处工作人员

0903388002

 

史作雷

388143294111

114.10

姚勇军

388136010424

 

388152140209

徐如刚

388134044625

曾志刚

388143303314

输供电监管处  工作人员

0903388003

 

388133141617

103.30

   

388143331321

杨明波

388152461029

 

388135021518

曾晓晨

388153911707

 

  二、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2年2月21日下午14:00-18:00,带齐有关资料到我办进行资格复审(地点:贵阳市滨河路17号辅楼二楼贵州电监办第一会议室)。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考生报名登记表。

  3、学历、学位证书(职位条件未要求学位的无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5、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工作起止年月(要求基层工作年限的),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并加盖公章。

  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面试确认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该公告发布后,于2月15日前以传真的形式进行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2、若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在2月15日前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复印件)。

  3、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声明的,或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又随意放弃的,有关情况我办将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  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1、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

面试职位

222日上午900开始

资质管理处工作人员

综合处工作人员

222日下午1330开始

稽查处工作人员

输供电监管处工作人员

  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8:30前抵达候考室,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13:00前抵达候考室。截至当天上午8:50或下午13:20尚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滨河路17号辅楼二楼贵州电监办。

  乘车路线:乘坐15、25、46、48、62、305、307路公交车到甲秀楼下车。

  3、面试方式

  采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命制的通用结构化面试题本进行面试。


  五、考察(体检)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如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及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逾期即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2、参加面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生不准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对已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的,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取消考试资格。

  4、对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日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5、考生食宿自理。

  联 系 人:罗江丽

  联系电话:0851-5593197   13985573985

  传    真:0851-5593180

  特此公告。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贵州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