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2012年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部署,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以下简称华北电监局)定于
为做好面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公平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当天8:30报到并进入候考室;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当天13:00报到并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时间前10分钟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五区32号楼3层会议室。
三、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17日(周五)前将《面试确认单》(见附件2)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华北电监局进行确认, 我局将组织人员与考生联系。逾期未发送《面试确认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资格复查时间:
请面试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华北电监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顺序抽签。截至
面试考生资格复审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
4、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加盖公章;
6、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
7、4张1寸免冠证件照片(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
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我局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届时将电话通知有关考生。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请参加面试的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华北电监局。
华北电监局联系人:
栾加林 电话:010-51968582
海 燕 电话:010-51968782
传真:010-51968564
电子邮箱:hbj@serc.gov.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五区32号楼。
附件: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单
3、面试地点路线图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华北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