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关于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天津海关2012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各职位面试具体日程安排以天津海关人事处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移动电话等联系方式处于开机状态。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天津市第41中学(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95号,可乘以下公共汽车到达:9、13、47、48、685、800、871、902、904、观光2路)。
三、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四、各职位入围最低分
准考证号 |
报考职 位代码 |
用人司局 |
职位名称 |
职位要求专业 |
面试最低成绩 |
502144035122 |
0501001001 |
稽查处 |
稽查工作 |
会计 |
110.30 |
502133056611 |
0501001002 |
稽查处 |
稽查工作(大学生村官) |
会计 |
113.00 |
502237160124 |
0701002001 |
东疆保税港区海关 |
监管工作 |
法律 |
116.90 |
502212271726 |
0701002002 |
东疆保税港区海关 |
技术保障 |
计算机 |
107.30 |
502214262314 |
0701003001 |
蓟县海关 |
财务、稽查工作 |
会计 |
99.50 |
502239500302 |
0701004001 |
武清海关 |
监管工作 |
中文 |
111.70 |
502212273022 |
0701004002 |
武清海关 |
监管工作 |
化学 |
108.50 |
502239200114 |
0701005001 |
机场海关 |
监管工作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107.60 |
502270521318 |
0701006001 |
隶属海关 |
海关业务 |
海关专业 |
90.40 |
502250143124 |
0701007001 |
新港海关缉私分局 |
侦查 |
侦查 |
105.80 |
502271610506 |
0701007002 |
新港海关缉私分局 |
侦查 |
法律 |
105.9 |
502212200819 |
0701008001 |
机场海关缉私分局 |
侦查 |
国际贸易 |
107.2 |
502212220730 |
0701008002 |
机场海关缉私分局 |
侦查 |
会计、审计 |
97.5 |
五、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原则
现有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少于3倍时,考生成绩应达到总署统一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四舍五入),方可按上述原则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安排
体检于面试后在天津市进行,体检医院由天津海关在天津市公务员局提供的具备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中选择。体检费用(约500元)由考生自行负担,并由体检医院按规定的标准现场收取。
七、注意事项
(一)面试时,所有考生需提交本人以下有效证件、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原件;
3、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生);
4、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及笔试成绩单原件;
5、报名推荐表原件(寄送材料时因特殊原因未能寄送的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报考政策规定中关于报考条件第6条规定的2010年、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
6、报名登记表原件(贴照片);
7、学历、学位、英语最高级别证书(或成绩单)原件(社会在职人员及符合报考政策规定中关于报考条件第6条规定的2010年、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8、“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二)本次面试在天津市第41中学进行,考生应提前熟悉面试考场周边环境。
(三)考生须按照通知的面试日期,于当天上午7:30到达指定面试考场候考室报到。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六、天津海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高健、
联系电话:022-65206026。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