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山西特岗教师招聘2520人,6月1-5日报名
山西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发布,共招聘特岗教师252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1520名,省特岗计划1000名。报名时间为:6月1日9:00—6月5日18:00;笔试时间:6月18日上午9:00—11:00。
招聘条件及对象:
1、热爱教师职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由设岗县自主确定。
按照《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工作方案(试行)》要求,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35岁。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规记录。
已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也可报考,须在签约前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填写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编号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编号。
(1)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学历。
(3)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向下融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全部岗位,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科学岗位。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在签约前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应符合上述要求。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体检考察合格。
4、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市、区),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可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县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
5、设置面向在我省安置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含退出消防员)专项招聘岗位,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了正式退役手续且安置地在我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同时符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报考专项招聘岗位。专项招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被取消的,将相关岗位转入相应的一般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