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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拉玛依市公开招聘32名医护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0-05-20 13:36      来源:国家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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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和克拉玛依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医护工作人员32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服从组织分配,具有为人民服务思想和良好职业道德;
3、普通全日制院校毕业,所学专业对口,护理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地市级以上医疗技术骨干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招聘专业和人数
招聘专业和人数详见“2010年克拉玛依市公开招聘医护工作人员计划表”。实际招聘专业和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费用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报考人员于2010年7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下同)至8月10日下午17:00,严格按照本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方法:
1、登录克拉玛依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网站(http://www.syshrc.com,下同);
2、认真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4、传送电子照片(证件照JPG规格);
5、查询报名确认结果;
6、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1份,资格审查时携带。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通过的报考者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2010年8月9日至10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到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0990-6236773)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和笔试费。
(三)有关费用
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40元,共计55元。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费40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和农村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可以减免费用。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均使用汉语命题、答题;笔试采用答题卡答题。
笔试内容:分医疗基础知识、护理学和药学三类专业命题。护理学和药学以外的其他专业测试医疗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0年8月15日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0年8月12日上午10:00至13日下午18:00登陆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确有困难的可到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寻求现场帮助。
笔试成绩公布:2010年8月17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klmy.gov.cn)和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公布。
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按各单位招聘人数1:2比例,分专业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时间:2010年8月23日开始。
面试内容:分专业命题,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术知识、思维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
五、体检
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招聘专业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使用正式医护人员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5年),并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满最低服务年限离开所在区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劳动力市场重新登记求职。
八、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0-6223674
市人事局咨询电话:0990-6223292
附件:2010年克拉玛依市公开招聘医护工作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