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2010年新疆伽师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http://www.chinagwy.org 2010-10-07 10:17 来源:国家公务员网
根据《喀什地区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及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2010年伽师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
(3)“三支一扶”(支农、支医、支教、扶贫)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4)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
上述各类人员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5%人才储备编制计划、农村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招聘人员;
(2)现役军人
(3)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1991年10月30日以前出生),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2010年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为准;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
(4)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心健康,具有适应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要求,报考人员可登录新疆伽师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jjsx.gov.cn),查看《2010年新疆伽师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主要有:资格审查与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
(一)资格审查与报名
报名登记采取电话预约(路途遥远的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6张进行资格审查,如实填写《2010年伽师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确认报名结果(其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证明;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证明;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的工作人员,其配偶参加考试,须提供结婚证,以及选派干部本人所在地的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乡镇基层的相关证明)。签署诚信协议书;同时领取政审表。
经政审、报名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考试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人事部门确认后,可减免部分报名考试费用。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及格)和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于次日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示栏对外公示3-5天。
笔试相关事宜:
笔试使用汉语命题,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和时事政治理论水平;
笔试加分:
1)使用汉语答题的维、哈、蒙、柯、锡伯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3)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的工作人员配偶,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面试相关事宜: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名次,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考生,达不到比例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及格分数线以上。面试在测试报考人员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仪表举止的基础上,专业技术岗位侧重测试专业技术知识和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管理岗位侧重测试组织管理能力。
(三)体检
参加体检考生(体检费自理)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名次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应同时提交本人政审表,提供本人学籍(人事)档案,逾期不能提交的视为弃聘,被认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当即取消录聘资格,将从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通过体检后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的最终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公示3-5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地区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合格人员凭县人事部门《报到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决定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办法》规定,签订自治区统一制式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12个月,包含在聘用期内。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满两个聘用合同期(6年)方可向县外流动。
五、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伽师县纪检委、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8日-14日。
2、报名地点:新疆伽师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综合楼一楼大厅,县委斜对面)
3、咨询电话:0998-6722628
传真:0998-6722628
联系人:刘磊
附:1、《2010年新疆伽师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
(3)“三支一扶”(支农、支医、支教、扶贫)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4)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
上述各类人员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5%人才储备编制计划、农村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招聘人员;
(2)现役军人
(3)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1991年10月30日以前出生),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2010年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为准;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
(4)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心健康,具有适应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要求,报考人员可登录新疆伽师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jjsx.gov.cn),查看《2010年新疆伽师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主要有:资格审查与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
(一)资格审查与报名
报名登记采取电话预约(路途遥远的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6张进行资格审查,如实填写《2010年伽师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确认报名结果(其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证明;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证明;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的工作人员,其配偶参加考试,须提供结婚证,以及选派干部本人所在地的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乡镇基层的相关证明)。签署诚信协议书;同时领取政审表。
经政审、报名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考试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人事部门确认后,可减免部分报名考试费用。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及格)和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于次日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示栏对外公示3-5天。
笔试相关事宜:
笔试使用汉语命题,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理论知识和时事政治理论水平;
笔试加分:
1)使用汉语答题的维、哈、蒙、柯、锡伯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3)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的工作人员配偶,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面试相关事宜: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名次,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考生,达不到比例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及格分数线以上。面试在测试报考人员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仪表举止的基础上,专业技术岗位侧重测试专业技术知识和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管理岗位侧重测试组织管理能力。
(三)体检
参加体检考生(体检费自理)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名次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应同时提交本人政审表,提供本人学籍(人事)档案,逾期不能提交的视为弃聘,被认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当即取消录聘资格,将从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通过体检后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的最终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公示3-5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地区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合格人员凭县人事部门《报到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决定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办法》规定,签订自治区统一制式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12个月,包含在聘用期内。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满两个聘用合同期(6年)方可向县外流动。
五、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伽师县纪检委、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8日-14日。
2、报名地点:新疆伽师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综合楼一楼大厅,县委斜对面)
3、咨询电话:0998-6722628
传真:0998-6722628
联系人:刘磊
附:1、《2010年新疆伽师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