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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喀什市城建规划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http://www.chinagwy.org       2010-10-08 10:30      来源:国家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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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喀,人才强市”战略,适应喀什市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需要,经喀什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本科(含本科学历)以上学历的人员充实到喀什市城建规划系统。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直接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2、具有全日制本科(含本科学历)以上学历的人员;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专业要求:城建规划类专业;
5、年龄35岁以下,性别、民族不限,有从事规划、设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与考试
1、报名时间
2010年9月30日——10月25日(上午11:00——14:00,下午16:00——19:00)。
2、报名办法
一是现场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二是电话或传真报名,其应聘者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于2010年10月25日上午14:00前交送到喀什市人事局干部管理办公室。
报名地点:喀什市人民东路55号(喀什市人事局,联系人:朱贤玲、李文,联系电话:0998—2218669、0998—2838799传真:0998—2822290)。
3、考试办法
符合资格条件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由市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面试时间由人事局直接电话通知应聘者个人。根据面试情况,由用人单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资格复查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择优录用。
另外,高薪聘用总规划师、副总规划师、设计师各一名,年龄、性别不限,具体事宜面议。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本公告由喀什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喀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喀什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0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