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中药民族药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民族药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表一)
二、 招聘范围:符合报名及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 发布招聘信息: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www.xjrs.gov.cn)
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0年12月7至 12月17日。
四、 报名:
(一)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7日至2010年12月17日
(二)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新民路9号新疆中药民族药研究所办公室。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邢忠顺 0991-2636179
(四) 报名需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件。
(五)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民族药研究所公开招聘办公室直接通知本人,进入考试环节。考试是用汉语进行考试。考试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
笔试结束后的第三天,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民族药研究所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上公示三天。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均进入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分笔试、面试二部分进行。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和面试满分为100分。在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总分计算方法:笔试×50%+面试×50%。
考试结束后,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民族药研究所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算出总成绩,并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上公示三天。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人员,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七、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八、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中药民族药研究所组织实施。
九、招聘监督。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国药集团新疆药业公司纪检委、新疆中药民族药研究所办公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木合塔白尔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工作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冯斌 国药集团新疆药业公司纪检干事
监督电话:0991-2630967
邢忠顺 新疆中药民族药研究所办公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2636179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民族药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的类别等级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性别 族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
1 药物分析与提取 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 2名 不限 不限 35岁以下 硕士以上 药学专业 1、取得药学专业、食品工程系列及相关专业;2、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优先。
2 天然药物化学与药理研究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1名 不限 不限 35岁以下 本科以上 药学专业 1、取得药学、植物化分子生物学、应用化学等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