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新疆木垒县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充实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昌吉回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昌州党办〔2010〕22号)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木垒县待岗锻炼人员现仍在岗的可为国民教育学历)。
在木垒县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除上述人员外,招聘岗位限木垒户籍的,报考人员或父母一方、配偶的户籍应属木垒县户籍。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详见《2010年木垒县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报名人员年龄的界定以报名起始日期为准进行推算; 来源:高校人才网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2010年木垒县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昌吉人事人才信息网www.cjrs.gov.cn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3日一12月19日,周六、周日正常报名,每天上午10∶00—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30—7∶30。
2.报名、领取准考证地点:木垒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流动中心。
3.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1)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所在县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县团委)相关证明;
(2)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三支一扶”、“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地县(市)人事部门相关证明;
(3)自治区选派到村任职且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地组织部门相关证明。
4.报名要求: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符合报考条件通过资格审查后准予报名。
5.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12月23日。
7.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8.缴费: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相关费用在木垒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财务室现场缴费。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每科目开考30分钟后到达考试地点的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两科满分2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加分
(1)对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10分。
(2)木垒县待岗锻炼人员现仍在岗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3)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1)、(2)项条件的累计加分,其他不予累计加分,按照就高的原则加分。加分后笔试总成绩超过200分的,按满分计算。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的次日,通过木垒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信息栏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考生成绩并列超过1:3比例或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面试通知单、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标准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执行。体检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不足名额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具体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进行考核。如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则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重新进行体检工作。考核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
(六)公示
拟聘用的人员将在木垒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信息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期间发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的人员下达聘用通知单,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拟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的10日内必须到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招聘工作的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与考生有利益关系的,考生可提出考官回避申请。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木垒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所在地张贴公告形式发布通知。
本简章由木垒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木垒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0994-4825077
木垒县人才流动中心:0994-4827709
监督电话:
木垒县纪检委:0994-4822974
木垒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994-4823799
附件:木垒县2010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点击浏览)、木垒县政府网www.mlx.gov.cn、木垒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信息公示栏。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