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文印中心招聘7人 21-22日报名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文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文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7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表一)
二、招聘范围:符合报名及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发布招聘信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12年5月14日至5月22日。
四、报名:
(一) 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5月22日。
(二) 报名地点: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文印中心(人民广场对面党委大院内)。
(三)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王海荣、丁强
0991-2391417 0991-2391305
(四) 报名需带材料:应聘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
(五)考试: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治处将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环节。考试是用汉语进行考试,对非母语考试者不加分。考试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上进行公示。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之前,维文微机室编辑文员需进行维、汉双语翻译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递补下一名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分笔试、面试二部分进行。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分计算方法:笔试×50%+面试×50%。
考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并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进行公示。
五、体检及考察。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七、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八、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治处、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文印中心组织实施。
九、招聘监督。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机关党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木合塔白尔: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工作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谢新宇: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机关党委
监督电话:0991-2391846
附件1: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文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下载)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