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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招考6名 7月2-6日报名

http://www.chinagwy.org       2012-06-14 11:21      来源: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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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亳州市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亳州市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和工程造价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考条件


  本次招考对象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3日后出生)。


  三、招考计划


  本次拟招考工作人员6名。其中中文专业1名;计算机专业1名;工程造价专业1名;土木工程专业3名。


  四、招考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考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的方法,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2日至7月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2、报名地点: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9房间(希夷大道350号劳动大厦二楼)


  3、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需持毕业证(应届生可持学生证及所在学校证明)、居民有效身份证到报名现场填写《亳州市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及居民身份证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附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拟录用岗位(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注:外地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将毕业证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亳州市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和2寸免冠彩色照片发送至bzrcfw@163.com,并注明姓名和专业。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7月15日


  8:00—10:00《公共基础知识》


  10:30—12:00《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地点:设在亳州市政府所在地(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综合常识、计算机、英语、写作。《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满分各100分。


  4、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于7月19日20:00在亳州市人事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2年7月25日


  2、面试方法:实行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3、总成绩计算: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在亳州市人事人才网公布。


  4、当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考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本面试组实际参加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笔试有一科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人员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统一组织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以用人单位(部门)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被考核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录用手续和待遇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在同一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经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录用手续。2012年应届毕业生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录用资格。


  3、本次录用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每2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


  4、被录用人员工资标准:专科月工资额1600.00元左右,本科1800.00元左右(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5、本次录用的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档案由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统一管理。


  本《公告》由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和亳州市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501007、0558-5132036。

 


  亳州市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