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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地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169人

http://www.chinagwy.org       2012-11-20 14:11      来源:新疆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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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下半年喀什地区部分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169名工作人员


  为建立面向基层培养选拔干部的工作机制,优化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的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喀什地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用人原则,现面向喀什地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为部分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169名工作人员。


  一、报考范围及对象


  报考范围为喀什地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干部:


  (一)报考机关单位的,须具备公务员身份;


  (二)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须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


  (三)报考事业单位的,须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正式干部。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合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二)忠诚党的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开拓进取精神,具备遴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


  (三)严于律己,有全局观念,积极上进,无私奉献,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满3年(含试用期);有服务期或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服务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1.公安系统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须满六年;


  2.充实乡镇基层的留疆战士、选派大学生、五大毕业生,服务期须满六年;


  3.事业单位参加“双选会”引进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须满五年;


  4.专项补充中小学教师、乡镇卫生院补充医护人员,服务期须满六年。


  工作经历和取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


  (六)目前正在办理移交手续的疏附县东三乡人员不得参与遴选。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报考者不得与遴选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岗位及要求


  见《2012年下半年喀什地区地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可登陆喀什人事人才网www.ksrsrc.gov.cn下载)。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9日至12月3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党群系统遴选岗位:


  地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吕晓英、吴巧丽


  联系电话:2522377 2521151(传真)


  电子邮箱:ksdwzzbgyk@163.com


  政府系统遴选岗位:


  地区公务员局 胡玉龙


  联系电话:2823987 2833580(传真)


  电子邮箱:ksgkxb@sina.cn


  3.凡符合遴选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岗位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遴选,该岗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改报岗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5日。


  4.报考者须提交的资料:


  (1)加盖公章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登陆网站下载),报名表中“组织(人社)部门意见”栏须注明报考者身份(公务员、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


  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它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5.报名方式:报考者可选择现场报名、传真报名、邮件报名中的一种方式报名。传真报名的人员须将准备齐全的报名资料传真至报名处;通过邮件报名的人员须将准备齐全的报名资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采用传真、邮件报名的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原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资料进行审查,凡符合条件的在笔试前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占总成绩的50%。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含近期时事政治)。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和答题。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加5分。


  (四)面试


  每个遴选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岗位需求的专业知识和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以用人单位测评为主,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监督指导。考试成绩在喀什人事人才网公示。


  (五)考察


  每个遴选岗位按不低于1:2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遴选单位组织进行,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对考察对象组织协调能力、业务技能、公文处理能力、计算机操作水平、“双语”水平等可一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适用人选。为保证遴选工作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六)公示和调动


  遴选单位将调入人选报干部管理部门备案,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组织体检,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各县(市)、各单位除涉密岗位和特殊岗位工作人员以外,不得限制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报考。


  (二)笔试、面试等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对遴选工作中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对遴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审核把关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对遴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投诉举报。


  (五)本简章由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公务员局、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一、《2012年下半年喀什地区地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专业参考目录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