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2024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招聘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11-13 16:17 来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是财政部管理的事业单位,作为基金投资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受国务院委托集中持有管理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经国务院批准受托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承担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主体责任。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七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非定向,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毕业时需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国外应届毕业生(因我会留学生落户指标及相关政策要求,国外应届毕业生需为北京生源;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至2025年7月,学历学位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相关规定和要求);
社会在职人员(需有北京市户口)。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中属京外生源的,毕业时原则上本科不超过26岁(199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不超过30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人数14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和专业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岗位所要求的范围内,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名后由我会研判确定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17:00期间,登录社保基金会网站(https://www.ssf.gov.cn),进入招聘页面提交报考信息。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2.资格审查。按照基本条件、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后续各环节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笔试。笔试采取线下闭卷考试方式,总分值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70分,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占30分。笔试分数不足60分者不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我会招聘网站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专业能力测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20的比例确定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专业能力测试),未达到1:20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专业能力测试。我会将电话通知取得专业能力测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招聘网站查询是否取得专业能力测试资格。有放弃专业能力测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专业能力测试总分值100分,分数不足60分者不可进入下一环节。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我会招聘网站另行通知。
专业能力测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根据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名,按照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1:6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我会将电话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招聘网站查询是否取得面试资格。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总分值为100分,分数不足60分者不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我会招聘网站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会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6.体检及考察。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得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考察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重点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
体检在本单位指定体检中心进行,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
如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我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递补时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考察、体检。
7.公示和聘用。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社保基金会招聘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最晚入职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如因个人原因在此时限前未能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应聘人员报名后请密切关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我会门户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手机装有安全软件对未知号码进行屏蔽,请取消设定。如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招聘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官方网站:https://www.ssf.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汇时代大厦南翼,100032
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本招聘公告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解释。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人事部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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