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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4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8-07 11:01      来源: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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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24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至8月22日,笔试时间为2019年9月7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欢迎加小雪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公考通祝大家考试成功!笔试复习教材和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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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8月20日至8月22日)  


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清府办〔2012〕9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医疗队伍,改善队伍结构,保证基层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清远市清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2019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19年8月2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自愿从事医疗卫生专业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分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编人员;

  (5)在我区公立医疗机构离职未满3年的或入编服务未满5年期限的;被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职数

  招聘岗位和职数详见《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8月22日(三天)。

  2.报名方式:

  采用报考系统(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为:https://www.qgsydw.com)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下载《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好相关信息,并将信息录入报考系统。

  3.报名流程: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初步审核。报考后将对报考者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3)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8月27日9︰00后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到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4.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者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招聘办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工作,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根据岗位职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笔试(占总成绩50%)

  (1)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19年9月7日上午9:00—11:00,清远市清城区清城中学(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永安街),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和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答卷时间为120分钟。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3)本次招聘对报考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的人员实行免笔试,采取直接参加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2.面试(占总成绩50%)。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由第三方命题。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总成绩按百分制不达60分的不予聘用。

  (2)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4.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笔试、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面试名单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考生应自行下载并填写《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贴好相片,与网上报名照片一致)和准考证,同时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证明材料收原件。

  1.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双面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其他条件”中提到要求具有X级医院,X年限的工作经历,需到原单位开具相应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算作工作经历。

  2.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交培养学校加盖公章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

  3.接受(5+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3+2)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须提交合格证或相应合格证明。

  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考试的总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1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考察可以在公示后进行。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

  1.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指导、监管职责。

  5.以上公告由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822693。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二〇一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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