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省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972名公告
2019年陕西省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进一步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需要,落实检察官办案团队建设要求,确保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政策规定,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为全省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72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6日至1999年9月5日期间出生);
5.具备计算机操作、岗位速记(记录速度80字符/分钟、准确率95%以上)等必需的业务技能;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7.现为陕西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的;
8.其他不适合担任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点击公告下方附件查阅《2019年陕西省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陕西检察网(http://www.sn.jcy.gov.cn/)
智远人力网(http://www.sxzyhr.com/)
报考人员需要咨询报考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029-85221858,029-87389836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
(二)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网络报名平台设在智远人力网,网址:http://www.sxzyhr.com/。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考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注册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名资料
(1)报考人员应在2019年9月6日8:00至9月12日18:00登录“智远人力网”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要求:像素不低于220×300,jpg格式,大小在30kb以内,红底、蓝底或白底,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凡有景物背景的照片均不予受理)。另需在附件处上传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等。
(2)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职位。
(3)报考人员提交确定报名信息及上传相关资料前,须仔细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扫描件,报考信息一经审核(审核期为5个工作日),不得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或照片模糊、变形等,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信息备注栏中应注明以下情况:
(1)参加岗位技能测试时采用何种输入法、速录法(如:搜狗拼音、极点五笔、亚伟、E迅、飞耀等);
(2)是否持有速录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何年何月取得,何等级(如有,需在报名时上传附件)。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6日8:00至9月17日18: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登陆“智远人力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2019年9月6日8:00至9月12日18:00期间,资格未审查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审查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9月13日8:00至9月17日18:00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查询审核情况,不能再更改个人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查阅职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职位,未按资格条件报考的将取消资格。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期应登陆“智远人力网”查询报名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网上报名系统显示为“报名已完成”。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聘用计划比例应不低于3:1,对2019年陕西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聘用计划比例不低于2:1。对于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聘用计划或不予开考,并于9月18日下午2时在“智远人力网”“陕西检察网”公告。
已通过资格审查,原报考职位不足开考比例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但不能改报不予开考和缩减录用计划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8时至18时。
4.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经报名完成的报考人员可从2019年9月23日8时开始在“智远人力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有水印)。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岗位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文化水平和基础法律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达不到最低分数线(60分)标准的,不能进入面试程序。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程序。未按要求参加岗位技能测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考试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语速为80字符/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80字符、同时准确率达到95%以上的为合格,合格人员按照录入速度和准确率获得相应得分。
岗位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王码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智能ABC、微软全拼、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紫光拼音、谷歌拼音、亚伟、E迅等常规输入法、速录法。严禁报考人员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岗位技能测试需要使用与台式电脑匹配的有线耳机,请报考人员自备。若因个人原因未携带耳机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具有速录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中国中文信息学会速记专业委员会《速记技能鉴定考试等级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学专业委员会《行政速记、速录证书》)的,视为岗位技能测试通过,得分为岗位技能测试合格分数,以上人员也可参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照测试取得成绩得分。
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和岗位技能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预计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统一公布,考生可登陆“智远人力网”“陕西检察网”查询。
(四)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为合格标准以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以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于对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标准之上,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为合格标准以上且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资格复审地点请详见“陕西检察网”或“智远人力网”公告栏。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1)报名表;(2)准考证;(3)身份证;(4)学历学位证书;(5)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6)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以上证件和材料审核原件,经审查合格后交复印件各1份。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3)人员递补。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不合格、放弃或取消面试形成的缺额,在本职位达到相应考试分数线标准以上人员范围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递补,成绩均相同的,户籍在报考院驻地的优先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2个工作日后请登录“陕西检察网”或“智远人力网”公告栏查询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内容按照书记员岗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参照相关规定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为保证公平公正,本次面试采取原始面试成绩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形成报考人员的最终面试成绩。
(五)总成绩计算及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岗位技能测试×2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顺延小数位仍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总成绩仍然相同的, 户籍在报考检察院驻地的优先。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对于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数的职位,按与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对于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有1 人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不低于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则进入体检。对于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有2人(含)以上参加面试的,除综合成绩排名末位考生外,其余面试人员进入体检,成绩不低于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则进入体检;末位考生若成绩不低于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则进入体检,否则不能进入体检。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主检医生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生担任(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情况做出体检结论,体检医院加盖公章)。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由所报考检察院组织实施。
2.体检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所报考的检察院组织实施。
3.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实施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2次。
五、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智远人力网”“陕西检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首次签订5年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聘用人员正式确定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系在职人员,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六、管理与薪酬
聘用人员采取购买社会服务方式管理使用。聘用人员的职位实行分级管理。工资待遇按照省财政厅等部门核定的经费保障规定和所确定的职务等级(档次)标准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
1.基本工资不低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的1.7倍至2.5倍。
2.岗位津贴按初级、中级、高级三级的差距,依据相关标准按月发放。试用期间不发放岗位津贴。
3.绩效工资以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实行浮动制。在年终考核时依据考核结果,按照最后一个月的月基本工资标准分档次一次性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标准的不发放绩效工资。
4.聘用期内依法享有“五险一金”和合同约定的福利待遇等。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省纪委监委驻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29-87398110。
八、注意事项
1.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职位要求进行报考。
2.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邮箱及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3.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程序,考生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或相关参考资料,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或咨询,个人体检费用按体检医院标准由体检医院收取。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电话、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5.有关招聘信息将在“陕西检察网”“智远人力网”公告栏中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并及时查看,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6.本公告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此公告。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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