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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韶关市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19-09-28 09:04      来源: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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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韶关市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20人,报名时间为10月16日至10月18日下午17:30,笔试时间为10月27日,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欢迎加马老师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公考通祝大家考试成功!笔试复习教材和课程推荐: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10月16日至10月18日17:30时) 

  韶关市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韶关市和畅楼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市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韶关市和畅楼管理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韶关市和畅楼管理办公室为中共韶关市纪委、韶关市监察委员会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和畅楼全面管理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韶关市和畅楼管理办公室九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0名。招聘对象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韶关市和畅楼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和《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大类、学科参考目录)》(附件3)。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谦虚谨慎、勤奋敬业、甘于奉献,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4.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5.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保密意识,能根据工作需要轮值夜班和节假日值班。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下午17:30时,超过此时限不予受理。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rsj.sg.gov.cn/portal/)或韶关市纪委监委网站(韶关廉政网http://www.sglz.gov.cn)查询招聘公告,下载《韶关市和畅楼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邮箱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资料:①本人填写好《报名表》,提交电子文档和PDF格式电子文档各一份(文档大小控制在1M以内);②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退伍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证、一年以上会计、财务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生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④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扫描件;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2.5厘米*3.5厘米,295像素×413像素)。

  以上资料以电子文件形式压缩打包发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邮箱(sgsjwzzb@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必须保证准确规范、真实有效。《报名表》未签名、发送邮件文档格式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资格初审: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韶关廉政网网站公布。参加招聘报名人员如不能达到与招聘职位3:1的比例,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开考。

  4.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和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于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25日,到韶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9号市委大楼71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岗位年龄、资历等条件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 18日。

  3.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韶关廉政网网站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9:30—11:30。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将在韶关廉政网网站上公布。

  3.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韶关廉政网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由韶关市纪委监委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韶关廉政网网站发布,请考生留意网站发布的面试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韶关廉政网网站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韶关市纪委监委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韶关市纪委监委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韶关廉政网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十、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一、其他事项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

  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0751-8897580

  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8873472

  举报信箱:sgjwzzb@126.com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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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韶关市纪委 韶关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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