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
2020年西藏区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招聘(遴选)在职人员90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0-09-23 16:55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2020年区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招聘(遴选)在职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90人,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9:30—29日18:00,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7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复习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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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报名入口(2020年9月25日9:30—29日18:00)
西藏自治区2020年区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招聘(遴选)在职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区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区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招聘(遴选)在职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遴选)对象及岗位计划
公开招聘(遴选)对象为:我区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七级及以下职员。工勤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遴选)岗位计划90个,详见《西藏自治区2020年区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招聘(遴选)在职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四个合格”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历。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军队团或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档)次;
5.具有公开招聘(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公开招聘(遴选)岗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聘用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事项。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9:30—29日18:00;本次公开招聘(遴选)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点击进入网址:http://hrss.xizang.gov.cn报名。此次公开招聘(遴选)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2,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经本人所在单位、县(区)和地(市)组织或人社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教育系统考生需由各级教育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上传报名推荐表及相应工作证明。招考条件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证明。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无效。每个招聘岗位笔试报考人数须达到1:3开考比例。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已报名人员请于9月30日9:30—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公开招聘(遴选)岗位计划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当日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核。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核工作,根据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行,“三龄二历一身份”,与本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有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是否未满基层服务期限或定向单位服务年限等。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步进行,用人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安排专人对招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
3.打印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0年10月14日—16日登录http://hrss.xizang.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名费。本次公开招聘(遴选)免收报名费。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星期六)上午9:30—12:00。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仅在拉萨设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进入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进入面试人员须向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提供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相关工作证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六、考察
1.考察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廉洁考察必须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上级纪委监委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
3.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要选派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考察过程中,要严把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关,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考察可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式进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并由考察人员及单位负责人签字,考察小组要对考察结果负责。考察不合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递补
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对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本次公开招聘(遴选)报考人员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组织领导
西藏自治区2020年区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招聘(遴选)在职人员工作时间紧、环节多,各用人单位务必成立本次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公开招聘(遴选)过程中,各招聘单位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履行直接责任,严格程序要求,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要从严查处,严肃追责。
附件
报名系统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891—6328229、6507727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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