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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录公务员公告(309人)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6-11 10:16      来源:西藏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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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录公务员公告发布,招录309人!报名时间6月17日9:30—6月21日17:00;笔试时间为7月8日。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不指定复习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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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6月17日9:30-6月21日17:00) 

 

 2023年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录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职岗位考录(招聘)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录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招录计划共计309个(详见附件),其中:中央国家机关直属机构28个,各省市281个。


  二、招录对象


  世居两代以上(含两代)的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82年6月以后出生)。


  7.自愿长期到中央国家机关直属机构和相关省市工作。


  8.符合中央及有关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职人员。


  6.“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考时间,报考时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要求,避免盲目报考、集中报考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等现象发生。


  (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各职位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计划表。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7日9:30—6月21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 //hrss.xizang.gov.cn)。考生通过首页“2023年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录公务员报名”链接进入报名系统。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为6月17日9:30—6月21日17: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


  3.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报考人员父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或工作单位所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报考人员父母为居民(村民)或工作人员,报考人员为世居两代以上(含两代)的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同时,考生须上传本人和父母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其他材料,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各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录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要求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并对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资格初审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


  报名期间,各地市公布咨询电话,确保咨询电话畅通,安排专人负责解答报考人员的咨询。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客观、公正、及时地做好审查工作。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录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7月5日上午9:30起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应提前熟悉考点。


  (五)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考指南》熟悉报考流程,按照《报考指南》要求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下载并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须认真严肃选择报考职位,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相关信息。因考生不仔细阅读岗位要求等个人原因出现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在下载准考证和《诚信报考承诺书》时如遇问题,请及时拨打考务和技术服务电话解决。联系电话:0891-6507727。


  5.本次招录免收报名费。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科目全部为主观性试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二)笔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笔试时间为7月8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30—11: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30—17:00 申论


  本次笔试设置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7个考区。根据各考区报名人数情况设置笔试考点,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信息一致)参加笔试。


  (三)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成绩相加即为考生笔试成绩。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视情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


  (四)雷同试卷鉴定


  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的答卷进行雷同鉴定。经国家有关部门雷同试卷鉴定后,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五)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报名网站发布,考生可使用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七、面试和资格复审


  (一)面试


  1.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招录人数3:1的比例(用人单位有其他规定按照其规定执行),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与职位计划招录人数的比例低于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工作安排,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诚信报考承诺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准考证等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各地市委组织部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并将资格复审结果列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诚信报考承诺书》从本次招录报名系统下载。未按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即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职位规定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一)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由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2.报考警察职位或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心理测试,测评、测试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体能测评、心理测试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在体检、体能测评、心理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各招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考单位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开展考察政审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档案审核、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特别是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对体检、体能测评、心理测试,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优先从参加本岗位面试人员中递补。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政审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以及考察政审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西藏组工微信公众号、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考部门、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考试成绩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录用派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汇总体检、考察材料、调取档案,按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报考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报到等环节中无特殊原因自行放弃的人员,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报考西藏自治区公开考录公务员考试。


  附件:2023年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录公务员计划和职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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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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