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2023年甘肃公务员考试陇南考区资格复审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3-24 13:14 来源:宕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陇南考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甘肃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公布,现将陇南考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原则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录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3月25日--2023年3月2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023年3月2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为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三、资格复审地点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行政中心B3栋楼人社大厦裙楼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考公告》要求,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验证打印的“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的2021年、2022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注明就业单位的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签订未就业承诺书;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证明材料(证明须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时间、学历学位及专业等内容)中任意一项材料。
(三)报考面向陇南市户籍或生源地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考面向在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职位的,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近三年(2019、2020、2021年)中考核等次为优秀年份的考核文件和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盖章。同意报考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职务、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职务时间段(具体到月)、是否同意报考等情况。
(五)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要求的职位,需按照《报考指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的,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可与同意报考证明合并),在企业或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或社保证明,以及人事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机构或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可与同意报考证明合并);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七)有“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限甘肃入伍地或生源地)”“军队服役2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限陇南入伍地)”要求的职位,需提供退役证、入伍地、生源地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离职人员须提供相关离职证明。
(九)职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十)职位条件要求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须提供证书或有效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须经颁发证书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十一)已就业人员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内容需注明姓名、职务、参加工作时间、身份及进入本单位方式等基本情况并加盖公章,由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机构或部门),所在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还需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五、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初步定于4月8日左右组织实施,如因天气等原因无法开展,视情况顺延,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面试
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和其他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前一周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版块,自行打印本人《面试通知书》。面试工作拟于4月底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确认符合《招考公告》《报考指南》等考录政策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做好资格复审各项准备。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办理,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与本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信息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终止录用程序。
(三)在职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五)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畅通,及时接听招录机关电话,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招录机关无法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除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相关证书及基层工作经验等)均应在2023年2月前取得。
联系电话:0939-8212256
0939-8215801
陇南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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