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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沧州任丘市事业单位招聘91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10-24 09:55      来源:任丘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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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丘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91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任丘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任丘人事人才网(http://www.rqrsrc.com)和微信公众号“任丘人社”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3年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任丘市户籍或为任丘市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如有任丘市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任丘市户籍。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
 
  任丘市科学技术协会和任丘市残疾人联合会岗位要求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2005年10月25日-1992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其它岗位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2005年10月25日-1987年10月25日之间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任丘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10月25日。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3.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全日制普通类院校在读的学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严格实行报名者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相关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网址:任丘人事人才网(http://www.rqrsrc.com)。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 日中午12:00至11月2日中午12:00。
 
  交费截止时间:11月3日中午12:00。
 
  2.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除任丘市委办公室、任丘市科学技术协会、任丘市残疾人联合会和任丘市委党校外,其它部门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可调整到该用人单位的紧缺岗位,招聘计划的调整由任丘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岗位调整情况于开考前公布。
 
  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设置密码,申请报名成功后使用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错失改报机会。
 
  6.审核通过后,报名交费通过微信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强烈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交费,并及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任丘人事人才网(http://www.rqrsrc.com)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和内容
 
  报考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医学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报考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2:1。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确定参加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证件审核。
 
  考生笔试当天可登录任丘人事人才网(http://www.rqrsrc.com)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三)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确定
 
  1.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关注《证件审核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在任丘人事人才网(http://www.rqrsrc.com)另行通知。
 
  2.考生证件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任丘市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2)学信网、学位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3)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按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有任丘市常住户籍报考的人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薄等佐证材料。
 
  (5)报考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自动放弃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时间。证件审核结束后,进入面试考生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及时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考生根据《面试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按抽签顺序号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内容。报考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医学类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卫生基础知识等。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五)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笔试成绩高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此方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确定排名办法。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任丘人事人才网(http://www.rqrsrc.com)公布。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任丘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网站(任丘人事人才网),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任丘市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任丘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任丘市委办公室、任丘市科学技术协会、任丘市残疾人联合会和任丘市委党校的考生咨询电话为:0317-2223301(任丘市委组织部)
 
  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咨询电话为:0317-2223649(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任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