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河北   
河北

2024年河北邯郸邱县选聘高中教师118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7-02 17:23      来源:邱县人民政府
【字体: 】              
  邱县2024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118名。
 
  一、单位概况
 
  邱县第一中学为邱县教育体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选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选聘高中教师118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59人、定向招聘岗位招聘3人。具体选聘岗位详见《邱县2024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条件信息表》(附表1)。
 
  岗位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2年7月11日及以后毕业)、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2年7月11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7月11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凡涉及年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报名第一天(含当天)。
 
  6.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不限户籍。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资格审查、考察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留学回国人员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毕业生;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六所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毕业生;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学校范围详见附件2)
 
  以上院校均不含独立学院。
 
  10.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其中计算机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范围:信息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及外设维修、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技术应用。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需在2024年上半年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在资格审查阶段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书面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11.定向招聘岗位: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河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含2024年)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对于2024年服务期满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证明,由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确认(“特岗教师”项目人员由县级教育部门开具证明、“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县级团委开具证明、“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县级人社部门开具证明),证明上需明确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地(单位)、服务起止时间(预计服务结束时间)等。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202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且为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待其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后确定起聘时间。报考限高校毕业生岗位符合“高校毕业生”第(3)条且为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待其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后确定起聘时间。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符合选聘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符合选聘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退役士兵。
 
  “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12.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拟定于2024年7月2日—7月10日,在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uxian.gov.cn)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7月17日8:30至17:30
 
  3.报名网址: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下《报名通知》(2024年7月11日8:30前发布)。
 
  4.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测评人员。
 
  5.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测评
 
  1.测评要求。测评地点在本县县城,测评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测评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测评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测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测评准考证》打印的时间、测评地点见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考生须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测评准考证》。
 
  2.测评方式。测评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测评满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测评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每位考生试讲时间10分钟,同一岗位试讲题目相同。
 
  3.测评考察内容。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测评分组。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如果同一岗位进入测评人数超过30人,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依据各岗位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加试成绩前30名进入测评,末位加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测评。加试成绩只用于筛选进入测评人员,不计入考生测评成绩。
 
  5.测评命题。各岗位试讲内容确定后,于测评前3天在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不安排现场备课。
 
  6.测评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测评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每组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为考生的测评成绩。
 
  测评结束后,测评成绩在现场和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7.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总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书,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书和1个本科毕业证书,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书和2个本科毕业证书,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加试。
 
  (四)资格复审
 
  考生应按照报考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留复印件:
 
  1.在报名系统自助打印的《报名情况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需在2024年上半年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在资格审查阶段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书面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定向岗位的提供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证明)等材料、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退伍证等;对于2024年服务期满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证明,由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确认(“特岗教师”项目人员由县级教育部门开具证明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县级团委开具证明并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县级人社部门开具证明并盖章),证明上需明确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地(单位)、服务起止时间(预计服务结束时间)等。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各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测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达到测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及干部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邱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选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编制、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咨询电话:0310-8368107(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310-8362254(县人社局办公室)
 
  附件:
 
 
 
  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