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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保定高碑店市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4-07-05 09:45      来源: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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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碑店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有关规定,按照2024年上半年招聘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启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人数为13名,资格条件等详见《高碑店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5日至2006年7月4日期间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须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三)本次招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法、程序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5: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5:1时,则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已经交费的,将原路径退还到考生账户。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9:00至7月12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7月13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3日17:00。报名咨询电话:0312-2826189   技术咨询电话:0311- 8710223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网址:http://121.28.195.222:8064/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缴费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7月15日下午14:00至17:00到高碑店市政府一楼113室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
 
  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报名考务费于审核结束后原途径返还考生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上午9:00至10:30。
 
  具体笔试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于2024年7月18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的50%,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笔试中存在缺考、作弊或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5.2024年7月21日9:00以后,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①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提供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学籍材料(学信网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审核。
 
  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在本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7月28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4.面试有关要求。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等面试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5.面试评委会组成。面试评委会由评委(异地选派)7名、合分员1名、计时员1名和监督员1名组成。
 
  6.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计分,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面试结束后当天20:00之后考生可登录报考网站,查询个人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7.综合成绩。个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综合成绩。
 
  (五)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年龄小的。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通知及注意事项,由考生登录报考网站查询,不再单独电话通知到考生个人。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在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开展。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对其报考条件包括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按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的,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报保定市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间被举报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事宜说明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专业目录设置。
 
  2.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考生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高碑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