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潜江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潜江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潜江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按照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1)。未达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3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具体安排见附件2)。
地点:潜江市人社局机关会议中心二楼(地址:潜江市建设街80号。乘车路线:可乘坐出租车直接到市人社局,或乘坐101路、102路、105路、106路公交车到市人社局站下车即到)。
三、资格复审材料
(一)共性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请务必提前在学信网、学位网做好注册、认证和打印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二)其他材料
1.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证明,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再向招录机关提交原件,并通过学信网、学位网进行核查。同时,考生必须承诺于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职位的,要提供廉政证明、个人简历等材料。
3.报考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及退役士兵等职位的,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服务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教育厅出具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服务满2年),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4.留学回国人员要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需主管部门盖章)。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位计划调整情况。笔试后,对未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予以核减或取消:潜江市公安局执法勤务岗2(职位代码14230202015003066)原计划招录5人,现核减为3人;潜江市卫健委疾控业务岗(职位代码14230202015001024)原计划招录1人,现予以取消。
(二)根据《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规定,报考人员在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等,报考者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考生隐瞒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三)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
(四)资格复审后,对因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达不到3:1竞争比例的职位,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减招录计划。
(五)在资格复审到录用公示期间,请考生持续关注招录信息发布网站(http://www.hbqj.gov.cn/),届时将陆续发布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同时,请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六)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环节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直至完成招录所有程序。
(七)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资格复审期间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附件2:潜江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具体安排.xlsx
潜江市公务员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