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2022年湖南公务员考试湘潭考区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2-07-24 12:20 来源:红星网
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湘潭考区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考录工作进度安排,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现就湘潭考区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有关要求及考录工作后续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为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确定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总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75分,且必须参加所报考职位全部笔试科目考试。
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招考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26日(星期二)上午8:00到12:00,下午13:00到17:30。
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院二办公楼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157号)。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2022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由考生自行在湘潭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2.报考面向“四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需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需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制作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省级或县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我省仅花垣县、保靖县、泸溪县、永顺县和龙山县成立了县级项目办)及服务单位共同盖章的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证明。
3.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书面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招录职位对身高有要求的,在资格审查时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5.湘潭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考生在湘潭市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6.考生应按照湖南省及湘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请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提前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在资格审查当天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资格审查前7天内从外省市入湘返湘的,需提供湖南省内检测机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好口罩,接受体温测量。资格审查需按各招录单位通知的具体时间进行,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
(五)资格审查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录职位面试人员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录单位直接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三、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体能测评对象为人民警察、乡镇人武专干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体能测评对象不再另行公告,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人民警察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人武专干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体能考核标准》执行(见附件3、附件4)。
(三)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时间:7月29日(星期五)上午7:00。
地点: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运动场(湘潭市雨湖区高岭路5号,由学校东门入场)。
(四)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于7月29日上午6:20-6:50入场(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东门),8:00仍未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按自动弃权处理。
2.必须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参加测评,测评过程中,要严格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3.自行准备好测评所需的运动服、运动鞋。测评在塑胶场地进行,禁止穿钉鞋或有胶钉的足球鞋。
4.考生在考前应注意好休息,科学合理饮食。请依照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充分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哮喘等不适合体能测评疾病及其他特殊情况的要理性选择是否参加测评。
5.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6.要遵守测评纪律。不得请人代测或者代他人测评,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体测考点学校;不得在考场内扰乱测评秩序,辱骂裁判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违反以上要求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7.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提前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在体能测评当天考点入场处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佩戴好口罩,接受体温测量。
(五)体能测评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而造成招录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四、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将于8月3日发布,明确面试有关安排,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为8月6日至8月8日。
(二)面试结束公布综合成绩后,随即组织开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体检、考察工作最迟在8月14日完成。
温馨提示:考生应及时关注“红土地-湘潭组工”微信公众号有关公告,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居住地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身体状况良好。为便利考生参考,防止因疫情对考生参加面试造成影响,建议考生合理安排近期行程,面试前最好在湘且不离湘。
附件:
湘潭市公务员局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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