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长春公务员考试面试公告
2023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长春考区面试公告
长春考区各位面试考生: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2023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长春考区面试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3年4月3日至8日,招录机关3月底前通知每名考生面试的具体时间。面试考生每天6:00开始进入考点,7:00后禁止进入考点。
2.面试地点: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长春市和谐大街与新红旗大街交汇,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一号门)。
二、面试当天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本人《笔试准考证》(如丢失,请登录吉林公务员考试网下载打印);
3.本人《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入闱须知
1.面试考生须于面试当天,早06:00至早07:00之间,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入考点封闭入闱,考点正门处张贴“2023年长春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点”标识。逾期未入闱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面试考点后,考生须查验证件、签到后进场,并按要求到指定位置就座。
3.面试考生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入场,并按要求对个人携带物品进行封装保管。
四、其他要求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到达考点封闭入闱。面试当天7:00前未入闱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面试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面试期间,考生应履行规定义务,遵守面试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做到“六不准”:不准着行业制服或明显标识服装进入面试主考室,不准在面试封闭管理期间携带手机、电子腕表、平板电脑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无论是否使用),不准未经允许擅离候考室,不准面试时讲出自己的姓名及有可能影响面试结果公平公正的其他信息,不准违反保密、回避规定,不准有其他影响面试公平公正或面试工作正常开展的言行。凡违反“六不准”之一的面试考生,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候考考生需离开考点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按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时,考生应按照要求答题。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5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由招录机关向面试考生公布本人成绩,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体检。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6.提倡考生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避免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面试。按照有关要求,必要时将对面试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7.请考生携带雨具,并注意交通安全。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录机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