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省检察院系统公务员考试司法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2022年辽宁省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2022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详见2022年辽宁省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二、体能测评
考生因受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怀孕等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主动放弃,否则后果自负。体能测评结果以现场为准,不进行复测。体测各项结果均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一)测评项目和标准:
1. 男子组
项目 |
标 准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000米跑 |
≤4′2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 女子组
项目 |
标 准 |
10米×4往返跑 |
≤14″1 |
800米跑 |
≤4′2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二)测试方法:
1. 10米×4往返跑
测试方法为: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视为该项目合格。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S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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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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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米 → |
← 30厘米→ |
2. 纵跳摸高
测试方法为: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高度标识,触摸到高度线或者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3.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测试方法为: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时间地点
(1)大连地区:大连市第十六中学(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7号)
入场时间:2022年7月23日上午7:00
联系方式:0411-83889045
(2)鞍山地区:鞍山师范学院(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
入场时间:2022年7月23日下午13:00
联系方式:0412-2299229
(3)本溪地区:本溪市第四高级中学(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路50号)
入场时间:2022年7月23日上午8:30
联系电话:024-42229873
(4)铁岭地区:铁岭市体育场(铁岭市银州区南环路24号)
入场时间:2022年7月23日下午14:00
联系电话:024-72280030
(5)葫芦岛地区: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95号)
入场时间:2022年7月23日上午8:00
联系电话:0429-7898031
四、考生递补
因考生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出现的职位空缺,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着运动鞋和运动服;
(二)考生按照随机编号参加体能测评,不得自报姓名;
(三)在体能测评的过程中,无论结果是否合格,考生均应到相应登记处登记并签字确认;
(四)考生离场时,应在引导员的指引下从出口离场,不得滞留。
六、疫情防控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应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体能测评城市疫情防控要求。进入体能测评场所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并现场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除参加体能测评时,应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蓝色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