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夏公务员考试政法系统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政法系统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报考全区公安、司法(监狱、戒毒)机关警察职位,法院、检察院机关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公安机关警察职位(分两个测评考点进行)
1.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西校区考点(原自治区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地址: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865号)
(1)2023年2月5日(星期日):
7:30-12:00,报考平罗县公安局、吴忠市公安局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职位代码:018029-018035)。
14:00-18:00,报考永宁县公安局、贺兰县公安局、灵武市公安局、石嘴山市公安局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职位代码:018012-018028)。
(2)2023年2月6日(星期一):
7:30-12:00,报考青铜峡市公安局、同心县公安局、盐池县公安局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职位代码:018036-018045)。
14:00-18:00,报考固原市公安局、中卫市公安局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职位代码:018046-018051、018068-018072)。
(3)2023年2月7日(星期二):
7:30-12:00,报考西吉县公安局、隆德县公安局、泾源县公安局、彭阳县公安局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职位代码:018052-018067)。
14:00-18:00,报考中宁县公安局、海原县公安局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职位代码:018073-018080)。
2.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考点(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
2023年2月7日(星期二):
7:30-12:00,报考银川市公安局警员四、五、六、七职位,银川市公安局警务技术员一、二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职位代码:018006-018011)。
14:00-18:00,报考公安机关法医一、二职位,银川市公安局警员一、二、三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职位代码:018001-018005)。
(二)司法、法院、检察院机关警察职位(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考点<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
1.2023年2月5日(星期日):
8:00-12:00,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司法警察职位,银川监狱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职位代码:020004-020006、020017、020023、020027、020036、020037、020052、021007、019002-019006)。
14:00-18:00,报考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石嘴山监狱(部分职位)、银川强制隔离戒毒所、银川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吴忠强制隔离戒毒所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职位代码:019001、019007、019008、019025-019031)。
2.2023年2月6日(星期一):
8:00-12:00,报考石嘴山监狱部分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职位代码:019009-019011)。
14:00-18:00,报考石嘴山监狱(部分职位)、吴忠监狱、固原监狱、银川女子监狱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职位代码:019012、019013、019015、019016、019019-019021、019023)。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一)男子组
(二)女子组
在体能测评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考生在测评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练习,熟悉规则。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三、注意事项
(一)凡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必须在2023年2月3日18:00前通过报名网站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报名信息或逾期提交者一律不准参加体能测评。
(二)凡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提前下载“2023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登记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体能测评登记表”),按照“体能测评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2)详细填写相关信息,不得涂改。
(三)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时,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体能测评登记表”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测试;考生须自备运动服、运动鞋。
(四)考生务必按照所报考职位规定的日期、时间到达指定的测评考点,逾期者视为放弃测评资格。
(五)体能测评结束后,由考生报考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体能测评达标标准当场确定报考资格。体能测评合格者,获得体能测评成绩合格通知单,并于2023年2月10日24:00前缴费确认后方可参加笔试。体能测评合格者,不得改报其他职位。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可于2023年2月9日18: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请考生长期保存体能测评成绩合格通知单备查。
(六)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测评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
(七)考生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体能测评期间,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公务员局及招考单位将联合巡视监督。
附件1.2023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登记表
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