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上半年四川泸州公务员考试公告(285人)
泸州市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2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一般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余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单不视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也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定向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1年7月3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2.年龄在18—35周岁(1986年2月24日—2004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2月24日至2004年2月24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4日(报名第一日)。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按照职位要求,报考者的学历和专业应为同一层次。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除本公告已明确的时间外,报考者其他报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于2022年2月24日(报名第一日)。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单位、名额、对象、范围及职位要求等详见《泸州市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由招录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口语测试
报考叙永县、古蔺县少数民族乡镇机关(职位编码为26204102、26204103、26204134)要求进行苗族、彝族口语测试职位的,必须先到指定地点进行口语测试,经口语测试合格,方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
1.测试报名:请考生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于2022年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中共泸州市委党校新校区(纳溪区东升街道勤政路1号)明理楼底楼102教室(阶梯教室)报名,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13398288623。
2.测试时间:2022年2月26日上午8:30,逾期不再受理。
3.测试地点:中共泸州市委党校新校区(纳溪区东升街道勤政路1号)明理楼2楼。
4.测试标准:能熟练运用叙永县、古蔺县的地方苗族、彝族口语进行交流。
5.测试方式:采用面试的方式。测试分为“合格”、“不合格”,测试结束后,考生将测试“合格”的口语测试成绩表在2022年2月28日17:00前反馈至报考职位所在县委组织部。
6.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参加口语测试人员按规定配戴口罩,提供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电子均可),并及时关注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备注等内容,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信息表、准考证上使用,是参加笔试考试、资格审查以及面试的重要资料,如照片与考生本人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致电资格审查单位(职位表招录机关联系电话栏)进行咨询。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
(三)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3月4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3月2日前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到泸州人事考试中心(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递交申请减免相应的证明材料,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830—3190016)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费用所需的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四)职位调整
各职位招录名额与笔试报名确认缴费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5,其中叙永县、古蔺县职位降低开考比例为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费,或将报名时填写了“同意调整到其他部门相同或相近职位”的考生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因无法调剂的或填写了不同意调剂的,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费。有关情况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3月22日至3月25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4.笔试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l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3月29日前(工作日9:00-12:00;14:30-18:00)将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送交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综合科(中共泸州市委2号办公楼二楼214办公室)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4月下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2年5月上旬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级招考单位负责。在5月中旬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零分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限定了户籍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就业工作部门的证明材料,并注明考生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中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时发放的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5月20日至22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所有成绩均完全相同,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时,则对最后成绩并列的人员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按成绩高低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含拟递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还应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人选,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级招录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市级招录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录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公示前被其他单位录用,本人应主动向招考单位书面申请终止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录用到乡镇机关职位的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报考叙永县、古蔺县县级职位的,录用后在我市的艰苦边远县的县、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报考叙永县、古蔺县乡镇机关职位的,录用后在我市的艰苦边远县的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830-3116606(中共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八、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发布。因不及时查看泸州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由于报考人数众多,请考生尽量提早报名,可避免网络堵塞,或在审核未通过后,便于改报其它职位或重新报名。
7.请考生认真对照职位要求选择完全符合的职位进行报名。对涉及到《泸州市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中专业等招考条件方面的问题,按下列招考单位电话进行咨询。
有关招考职位条件的情况及网络报名审核情况咨询电话:
对招考政策不清楚的,请咨询市委组织部0830-319335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常见问题解答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相关解答或咨询028-86740101。
密码找回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中“密码找回方式”进行,或在工作时间咨询:0830-3190016。
附件:泸州市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