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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广元市选调公务员14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2-07-04 13:24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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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22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开展2022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和广元组工网http://www.gyzzb.gov.cn/发布):

 
  一、职位
 
  公开选调职位为乡科级领导职务,计划选调公务员14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广元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在广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以上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的人员,以及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任职资历可放宽到现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以上非领导职务(任职1年以上):
 
  ①近3年年度考核有1年及以上被评为优秀等次的;
 
  ②参加工作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党政(群团)机关表彰表扬的;
 
  ③拟调任到艰苦边远地区或乡镇职位的。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7月。现任职务以报考前的任职为准。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任职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4日至7月13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选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2年度广元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符合条件的人员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2年度广元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完整填报有关信息。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选调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2年7月15日1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2年7月27日-7月29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取消职位的已报名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如不愿意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的,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向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三)考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2年8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广元组工网“重要发布”专栏进行查询。
 
  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广元组工网“重要发布”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同一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要求将在广元组工网另行公告。
 
  3.面试。满分100分,主要采取结构化、结构化小组、无领导小组、集体面谈等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后续发布通知为准。
 
  (四)差额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2:1比例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进入考察环节。
 
  采取实地考察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社会信用记录和核实有无违纪违规等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公务员调任规定》对公开选调人选考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讨论决定
 
  由市委组织部结合考察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及审批
 
  拟选调人员由市委组织部进行统一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同步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试用期
 
  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公开选调人员两年内不得调整交流,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须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同意。
 
  四、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选调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9-3289151)。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各选调单位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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