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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四川巴中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01-04 13:22      来源:巴中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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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关于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关于巴中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巴中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一)进入首轮资格审查人员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比例3:1,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拟进入首轮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首轮资格审查。进入首轮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首轮资格审查。进入首轮资格审查人员可通过巴中党建网“成绩查询”专栏(http://www.bzswzzb.gov.cn/site/tpl/6793121)点对点查询笔试成绩、职位排名、是否进入首轮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缺考、暂不宜、无效)、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
 
  首轮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将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市级部门(单位)或各县(区)委组织部将采取电话点对点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递补人员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请广大考生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注意接听。递补资格审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二、面试资格审查事项
 
  (一)审查时间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月9日9:00-12:00、13:00-17:00;
 
  2.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月10日9:00-12:00、13:00-17:00。
 
  (二)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单位
 
  1.报考巴中市2022年下半年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由巴中市公安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滨河路中段33号市公安局5楼人事处,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827-5818680)负责。
 
  2.报考巴中市2022年下半年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的考生,由巴中市司法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440号市司法局604办公室,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827-5280577)负责。
 
  3.报考巴中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市级部门(单位)由招录机关具体负责;县(区)级部门(单位)、乡镇职位由县(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1)职位编码26113001的考生,由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恩阳分局(地址:巴中市恩阳区置信舜联大厦15楼,联系人:杨女士,电话:18728755604)负责;
 
  (2)职位编码26113002的考生,由巴中市财政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49号巴中市财政局11楼7号办公室,联系人:邱先生,电话:0827-5269703)负责;
 
  (3)职位编码26213003、26213004、26113005的考生,由巴中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状元桥街346号市交通运输局二楼209办公室,联系人:谢女士,电话:0827-5267276)负责;
 
  (4)职位编码26213006的考生,由巴中市应急管理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棠湖街6号市应急管理局3楼8号人事科办公室,联系人:邱女士,电话:0827-2138731)负责;
 
  (5)职位编码26213007、26213008的考生,由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东段326号506室,联系人:鲜女士,电话:0827-5261876)负责;
 
  (6)职位编码26213009的考生,由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33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联系人:向先生,电话:0827-5267275)负责;
 
  (7)职位编码26113010的考生,由巴中市林业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云台街109号市林业局314室,联系人:吴女士,电话:0827-5260913)负责;
 
  (8)报考巴中市恩阳区职位的考生,由中共巴中市恩阳区委组织部(地址:巴中市恩阳区工业园百顺药业一楼公务员股,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827-3369967)负责;
 
  (9)报考南江县职位的考生,由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朝阳中段党政中心县委组织部705室,联系人:吴女士,电话:0827-8264705)负责;
 
  (10)报考通江县职位的考生,由中共通江县委组织部(地址:通江县壁州街道东街61号县委大院4楼,联系人:龚先生,电话:0827-7200858)负责;
 
  (11)报考平昌县职位的考生,由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新平街东段50号县委组织部2楼公务员股,联系人:苟女士,电话:0827-6229937)负责。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需根据所报职位分别按照《关于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关于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关于巴中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中面试资格审查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本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双面打印、贴有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考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带上以下手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和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定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的,出具户口、档案、学籍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并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并盖手印)。
 
  3.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也可在考察前提交。
 
  4.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各类证件、证明、手续均须提供原件,交审查人员认定,并将复印件交由资格审查单位存查。
 
  三、面试
 
  (一)面试对象
 
  经资格审查和递补资格审查合格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报考对象。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15日
 
  每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详见本人《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30-8:30进入面试考场,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候考室签到候考。8:30之后不能进入面试候考室,将关闭考场大门,未按时进入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如因个人原因导致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
 
  4.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通讯、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5.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城市管理等职业制服),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佩戴肩章、胸花、发夹、手表、项链等各种饰品进入面试室,已带的应自行取下并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置放处。
 
  6.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7.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8.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四、温馨提示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面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请所有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关注自身健康状态,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四)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另行明确或解释。
 
  咨询电话:0827-5266060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