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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甘孜康定市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3-11-20 17:50      来源:甘孜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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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康定市2023年度公开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康定市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康委办发〔2022〕28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干部队伍现状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市外公开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调名额及岗位
 
  本次考(选)调名额共26名,其中:卫生事业单位20名,综合事业单位6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康定市2023年度市外考(选)调事业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
 
  二、考(选)调范围
 
  符合考(选)调条件的本州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考(选)调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考(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素质好。
 
  2.工作勤奋、爱岗敬业、作风务实、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即2023年12月2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6.尚在试用期或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定向分配事业人员工作未满足最低服务年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五、开考比例
 
  (一)各考(选)调岗位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形成差额(超出计划数)即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因无人报考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选)调计划。
 
  (二)部分岗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实行选调(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考(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日- 6日17:30。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康定市2023年度公开考(选)调事业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蓝底,JPG格式,16—32KB),以“职位编码+姓名+手机号码”为邮件标题,将报名信息表扫描件及word版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考卫生系统岗位的网络报名邮箱为:569001079@qq.com;报考综合类岗位的网络报名邮箱为:1091580952@qq.com。
 
  3.报名程序:
 
  (1)选择职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加盖鲜章并以扫描件形式发送指定邮箱。
 
  (3)资格初审。2023年12月2日- 8日17:30。资格初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资格初审结果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反馈审核意见,资格初审不合格的,收到邮件通知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资料,逾期未提交视为不合格,由考生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于2023年12月15日17:30前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报考综合类岗位的到康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领取准考证,报考卫生系统岗位的到康定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40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由考生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二)加分条件
 
  (1)卫生事业单位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荣获“抗疫先进个人”的,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0.5分。
 
  (2)卫生事业单位具有院长及以上任职经历的,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0.5分;
 
  (3)卫生事业单位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奖项的,在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加1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2023年12月14日至15日17:30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到康定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403办公室)审核。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登记。凡提供材料不齐、非原件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加分材料的,不予受理,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由康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测试内容:卫生事业单位考(选)调考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综合事业单位考调考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12月16日(详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公布:详见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gzzrsks.com.cn/)。
 
  2.面试
 
  面试由康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报考岗位专业不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调岗位计划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考调岗位计划3倍的,一并进入面试。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1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未达到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2)资格复审及所需提供材料
 
  ①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相应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1寸蓝底照片3张。
 
  ②《康定市2023年公开考(选)调事业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原件三份及复印件一份。
 
  ③近三年年度考核表、《事业人员登记表》、考试(核)招聘文件、在岗在编证明,以上资料均需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签署是否属实意见并加盖鲜章。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3)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四)考察、体检
 
  1、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调名额为1人的职位,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为2:1,考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为1.5:1。
 
  由康定市考(选)调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委监委、机关党组织等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康定市考(选)调领导小组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2、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康定市考(选)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一次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原则上按考(选)调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予以按程序办理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调动
 
  康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市主管部门党组(委)建议意见对确定的拟调入人员报市调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考(选)调工作中,有关单位及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市纪委监委对考(选)调全过程进行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后,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排名、考察体检等事项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gzzrsks.com.cn/)发布。
 
  (二)如因其他原因,需对资格初审、考试等时间和地点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将及时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gzzrsks.com.cn/)进行公布。
 
  (三)因报考人员不及时登录邮箱和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选)调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报考人员在参加考调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期间的安全自行负责。
 
  (六)考调人员,职称待遇按照考(选)调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实施相应聘任。
 
  (七)本次考(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在考(选)调过程中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康定市纪委监委举报,举报电话:0836-2870327。
 
  本次公开考(选)调由康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康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6-28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