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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上半年四川广元市事业单位招聘351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5-03-07 13:49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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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上半年广元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广元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2025年上半年广元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和赴港澳台学习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2、3、4)。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1人,其中,市属事业单位39人、旺苍县40人、剑阁县159人、青川县30人、利州区42人、昭化区41人。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附件2《2025年上半年广元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和附件3《2025年上半年广元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7日18:00。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请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网上报名”专栏报名。
 
  报考一般事业单位岗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的应聘人员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scpta.com.cn/)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和附件4《报考须知》,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5年上半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或《2025年上半年广元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2.上传照片。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请在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网上资格初审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应聘人员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依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市属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县(区)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3月19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缴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附件5《减免笔试考务费办理机构联系表》地址和联系方式,参照附件4《报考须知》进行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四)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月25日16: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招聘岗位,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含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15日09:00至4月18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或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打印本人《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笔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提醒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一般事业单位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中小学教师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满分100分。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综合能力测试》×50%)或《教育公共基础》或《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政策性加分
 
  2.考试大纲
 
  (1)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的考试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
 
  (2)《教育公共基础》的考试内容详见2012年4月13日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3)《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的考试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4)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19日(中小学教师岗位),2025年4月20日(一般事业单位岗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5.笔试原始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公布。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请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成绩查询”专栏查询。报考一般事业单位岗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的应聘人员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scpta.com.cn/)查询。
 
  对公共科目笔试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申请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分别在对应报名网站公布。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按规定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低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计算方式:相同笔试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的平均分×80%。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的应聘人员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将于5月20日左右分别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公布。
 
  6.政策性加分
 
  请符合政策性加分的应聘人员,于2025年5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将以下材料和《政策性加分申请表》(见附件6)按报考单位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限基层服务项目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岗位不享受加分政策。
 
  具体加分条件、提交资料详见附件4《报考须知》。
 
  7.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按照计分原则计算后,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5月28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公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和有关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审查,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相关要求在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和县(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附件4《报考须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如遇并列分数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由资格审查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不再电话通知。面试当日,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过期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无效)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当天因应聘人员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缺考面试或者面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3.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和县(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含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但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在面试成绩栏注明“缺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市级主管部门和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愿放弃。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应聘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后,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凭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二)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3263349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4220048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6601296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7205772
 
  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6183058、6183010
 
  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8724661
 
  (三)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028-86626583、028-60662620(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0839-3308105(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623723(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0839-3308105(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
 
  (五)纪律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9-322393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839-326326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9-3263349、3266876
 
  附件: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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