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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陕西省级机关选调遴选公务员122人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2-09-01 15:03      来源:榆阳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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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级机关2022年公开选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省级机关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决定开展省级机关2022年公开选调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为省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公开遴选公务员1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公务员
 
  1.报名范围
 
  我省或中央驻陕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在编在职人员。
 
  2.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经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名。报考者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担任与选调职位相当层次的职务或担任下一层级职务已满提拔至选调职务职级年限;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应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关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在任用(聘用)试用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遴选公务员
 
  1.报名范围
 
  (1)全省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职、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全省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省垂直管理系统、中央机关驻陕直属系统的公务员符合上述范围和有关规定的也可报名。
 
  2.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推荐后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连续任职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录用最低服务年限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时长的计算,现任职务职级等,以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资格证书、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报名开始前一日。公开遴选报名条件中的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者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部队服役经历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3.报考者应使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报名。报考者用于报名的学位,应当是报名所用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4.职位专业名称和类别划分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设置、审核。若所学专业(如专业硕士专业、境外高校专业、新设专业等)未列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的,则可选择与专业要求条件相近、相似的职位,由资格审查单位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定。
 
  5.报考者不得选报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公开遴选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考资格情形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禁考、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
 
  二、公开选调公开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下载公告附件1《省级机关2022年公开选调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在网上报名前办结组织推荐手续。报名时间为9月6日8:00-9月8日17:00。步骤如下:
 
  (1)本次报名平台设在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者也可登录陕西党建网、省政府门户网招考招录专栏、陕西先锋网,点击“陕西省2022年省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所设链接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选报职位。
 
  (3)报考者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4)报考者上传《报名推荐表》(除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外,须办结组织推荐手续)扫描件。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期间实时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6日8:00-9月8日19:00。
 
  3.报名确认。报名时段内,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者可更改报考职位。审查通过后,报考职位不得更改。报名结束后,报考者将不能更改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9月6日8:00-9月8日23:00,报名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报名费为人民币50元整。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未达规定比例的职位缩减计划,其中,对只有1名计划的职位或缩减后仍达不到2:1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若出现未达开考比例的职位,9月9日10:00将在陕西党建网、省政府门户网招考招录专栏、陕西先锋网上公告。报考已取消职位并已缴费确认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但不得改报达不到开考比例已缩减计划的职位。改报时间为9月9日10:00-16:00,改报只组织实施一次。改报由被取消职位的部门电话告知报考者,改报人员确定新的报考职位,并与拟改报部门电话联系资格审查事宜,并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二)公共科目笔试
 
  1.打印准考证。9月14日9:00-9月16日23:00,报名人员须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名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
 
  2.笔试科目。笔试设一科,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9月17日上午9:00-12:00,在西安设置考点,考点地址及有关注意事项在准考证上明确,报名人员自行前往考点考场应试。有关笔试环节的疫情防控事宜,笔试前将在陕西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公告,报名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预计9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报名人员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本人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时,同时在陕西党建网、省政府门户网招考招录专栏、陕西先锋网发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
 
  5.对在考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复审
 
  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按选调遴选计划数的5倍,其它职位按选调遴选计划数的3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9月下旬,在陕西党建网、省政府门户网招考招录专栏、陕西先锋网发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预计在9月下旬组织实施。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格复审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②《报名推荐表》原件(留存)
 
  ③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⑤公开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参照管理登记表复印件(留存)
 
  ⑥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由于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职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该职位选调遴选计划数的3倍时,由资格复审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该职位选调遴选计划数的3倍和复审合格人数的差值,在本职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足额递补,末位递补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予以同时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3.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设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简称“测试”,下同)的职位,在资格复审后组织实施测试。测试有关安排由选调遴选部门通知有关报名人员,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有测试合格分数线的,在测试前随测试安排一并通知报名人员,未达测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公开选调公开遴选环节。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设有测试职位的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各选调遴选部门于面试前3日在其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面试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全程摄像录音。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2(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笔试成绩×20%+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公布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笔试成绩、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后3日内,各选调遴选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发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六)考察及相关环节
 
  1.确定考察对象
 
  公务员公开选调实行等额考察。
 
  公务员公开遴选依规实行差额考察,对遴选职位计划数不足5名的职位,设置进入考察的人数为“职位计划数+1”;对遴选职位计划数5名及以上的职位,设置进入考察的人数为“职位计划数+2”。
 
  对于取得有效面试成绩人数多于既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若进入考察人员成绩排名末位出现各项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形时,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考察。
 
  对于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人数少于等于既定进入考察人数的职位,有1人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有2人及以上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排名末位报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
 
  面试结束后3日内,各选调遴选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考察对象。
 
  2.考察
 
  各选调遴选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公开遴选职位的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等额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差额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组织差额考察的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从考察结论合格的人员中按遴选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后续环节的人员。
 
  3.体能测评和体检
 
  有体能测评安排的职位,体能测评标准比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标准执行。
 
  有体检安排的职位,体检项目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同时安排有体能测评和体检的职位,先组织体能测评,对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组织体检。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按照体检机构的标准缴纳。
 
  体能测评或体检环节中,如果有关人员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缺额,选调职位由选调部门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遴选职位由遴选部门在该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及后续环节
 
  公开选调公开遴选拟任用人员在陕西党建网、省政府门户网招考招录专栏、陕西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环节及之后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印发任用通知文件。
 
  公开选调拟任用人员由选调部门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有关程序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公开遴选拟任用人员由遴选部门安排在遴选职位上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按借调情形处理。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负责解释。
 
  2.职位设置、资格审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选调遴选部门负责解释。
 
  3.对报考者向同一职位提交3次报名信息,经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再次选报该职位。
 
  4.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资格复审、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对存在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选调遴选工作秩序等违规违纪情形的报考者,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并将有关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6.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组织部门和选调遴选部门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有关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调遴选组织单位无关,敬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22年8月31日
 
 
 
  附件3.咨询电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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