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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考民政部补录面试公告

http://www.chinagwy.org       2022-07-18 10:01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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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2022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民政部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7月18日17:00前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电话:010-58123348、58123366。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2年7月18日17:00前将电子版(扫描版或图片版)发送至mzbrss@163.com。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请考生于2022年7月18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版或图片版)发送至mzbrss@163.com: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待业人员由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情况说明(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说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现场资格复审

  (一)时间:7月21日上午。

  按职位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9:00办公厅(国际合作司)综合处职位;

  9:20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组织管理四处职位;

  9:40社会事务司残疾人福利处职位;

  10:00儿童福利司权益保护处职位;

  10:20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委办公室职位。

  (二)地点:民政部机关西门北侧谈话室(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为前期资格审查要求材料原件。

  (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查验当日“北京健康宝”健康码,并严格按照时间段到场。

  五、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7月22日全天,在民政部机关现场进行,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一)上午面试职位

  办公厅(国际合作司)综合处职位;

  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组织管理四处职位;

  社会事务司残疾人福利处职位。

  其中,办公厅(国际合作司)综合处职位将在面试结束后继续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二)下午面试职位

  儿童福利司权益保护处职位;

  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委办公室职位。

  请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8:00前到民政部机关西门,在传达室登记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入部,并于8:30前到候考室签到入闱封闭管理。

  请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13:30前到民政部机关西门,在传达室登记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入部,并于14:00前到候考室签到入闱封闭管理。

  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办公厅(国际合作司)综合处职位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 +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其他职位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注意事项

  (一)现场面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入部登记时,需提供72小时内在北京进行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北京健康宝”无异常、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

  (二)因疫情影响无法来京考生面试要求。如考生因疫情原因无法进京,经确认属实,将安排在所在地民政部门参加资格复审和视频面试,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与在京面试人员一致。采取视频面试的考生,不参加面试抽签,安排在所在职位参加现场面试的考生之后进行面试。如同一职位参加视频面试的考生多于1名,则按照准考证号顺序依次面试。

  (三)因疫情影响无法进入部机关的在京考生面试要求。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行程码或健康码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进入机关大院,由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在院外指定场所参加视频面试。此类考生不参加面试抽签,安排在所在职位参加现场面试考生、京外视频面试考生之前进行面试。如院外视频面试的考生多于1名,则按照职位代码顺序依次面试,同一职位的考生再按照准考证号顺序依次面试。

  请考生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及时了解北京和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方式:010-58123348、58123366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民政部机关党委(人事司)

  2022年7月16日